政府怎成私人“欠款人”
作者:方飞君
“镇政府欠的钱不只一个人,就是卖了办公楼也还不完,财政没钱也无能为力”。问起河南柘城县慈圣镇政府向群众借了钱却没有履行约定还款时,该镇书记杨振玉如此告诉记者。(3月19日新华网)
据相关报道称,河南省柘城县慈圣镇政府在10多年前借钱高达上百万元,很大一部分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截至目前,有的还了一部分,有的连本带息分文没还。看到这里,相信很多人都和笔者一样不解。为此,笔者有三点疑问:
一是,谁都知道国家公职人员是由财政供养,理应是有专款来支付公职人员的工资。可是,慈圣镇政府为何会借如此巨额的款项用于发放人员工资,那本该发工资的钱去哪儿了?
二是,现如今,距离2001年8月的借款时间已经过去了12年之久,当初约定1年借款期限也成为了“空谈”。并且,虽然经过张茂修多次讨要,也只要回17万,本金尚未还清,更何况月息壹分伍厘的利息了。然而,提起张茂修一事,慈圣镇党委书记杨振玉却称,不清楚当年借张茂修的钱用到什么地方了。倘若如此,那百万借款又去哪儿了?
三是,面对目前镇政府成为“老欠”的事实,虽然慈圣镇党委书记杨振玉也承认欠钱的事情,但是却声称镇政府欠钱不归他管。要知道,身为镇党委书记,理应管理全镇的所有事务,怎就能单独将欠款一事撇开?如此一来,偿还欠款的领导干部哪儿去了?
最后,在笔者看来,不管欠债人是何种身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更何况,欠债人如今还是政府部门,更加应该按照合同的约定内容执行。如此拖延塞责,不仅损害了群众的合法利益,更加使政府的公信力荡然无存。所以,还希望相关部门及时介入查处,将疑问早日公布于众,将欠款早日还入群众手中。(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