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防范 创新发展仍有“底线”
创新往往与风险结伴而行。我国在鼓励期货经营机构创新发展的同时,也应注意防控创新业务带来的风险,牢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我们现有的风控系统与模型基本上是建立在通道服务基础上的,即使有对产品风险控制的功能,也仅仅是比较简单的控制模型。期货公司创新产品开发推广一旦进入常态,尤其是当多个产品叠加时,对现有系统将是巨大的考验,因此要先行引导组织期货公司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风险控制体系。” 中国期货业协会非会员理事张宜生指出。
监管层领导在会上表示,要不断加强期货经营机构的合规与风控意识和能力,既是保障期货市场规范平稳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期货经营机构持续稳健经营的内在要求。
“境内外期货行业发展史上因违规或风控失败而一朝倒闭的惨痛教训很多,我们必须警钟长鸣。创新发展与合规风控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只有将合规风控融入创新发展的全过程,才能保证创新的可持续性。”证监会副主席姜洋表示,期货经营机构的产品和业务创新要与自身的风险管理能力相匹配,创新发展权利要与风险防范责任相挂钩,要妥善把握创新发展与合规风控的平衡,进一步完善风险控制的主体责任,探索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建立重大违规风险事件问责机制。要建立有效的业务隔离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诚信责任和首席风险官的作用。要加强信息技术安全保障,强化程序化交易的合规风控管理。
“未来的创新,希望能够继续贯彻期货行业为实体经济服务的方针,进一步做大做深期货市场。在品种上,希望监管层在管理风险的前提下,更多让交易所、协会来参与进来,简化品种上市过程。”中粮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表示。
对此,中金所董事长张慎峰表示,未来将加强监管协作,牢守风险底线,为期货经营机构业务创新保驾护航。“期货市场,特别是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是连接期货市场与股票市场、货币市场、债券市场、外汇市场等金融市场的桥梁和纽带。金融期货市场的发展,将促进金融市场融合发展,为期货中介机构业务创新和产品创新带来难得的机遇,同时,也客观上要求加强各子市场的监管协作,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特别是期货公司业务牌照放开之后,期货经营机构跨行业经营成为必然趋势,在风险防控方面,迫切需要健全和强化分业经营下的监管协作机制,形成集中统一、优势互补、功能完善、信息共享的监管体系,为市场创新发展提供协同高效的服务。”张慎峰说。
未来创新转型过程中,期货公司还要处理好创新业务和经纪业务的关系。“很多企业希望通过创新来替代经纪业务。其实经纪业务,是创新业务的平台和支撑。可以通过通道式服务进行客户群和个性化需求的提炼和分类,这个对创新至关重要,因为创新当中往往优先卖给客户群体,所以不能因为创新而忽略了发展传统经纪业务,这两个业务是互补性。” 张宜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