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指令再审福建“林晖案”仍被搁置三年
“‘瑞士共同基金’在大陆的负责人是邱大波、张维智等人,我妹妹林晖和其他人一样,在网络上进行投资,资金流向至该基金。后来‘瑞士共同基金’网站关闭,无法继续进行交易活动,林晖和其他人一样,血本无归。本来是受害者,怎么就成了犯罪呢?”近日,福建林晖的姐姐林颖(化名)电话中告诉记者。
因“瑞士共同基金”被判“非法经营罪”,林晖被关押至今已经六年多的时间。
从2008年2月18日林晖被福州警方关押,到一审、二审甚至再审,一次又一次的上诉、申诉……林晖的家人终于盼到最高人民法院2011年9月23日作出的《指令再审决定书》,“原判决适用法律错误”,指令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
“原以为有了最高院指令,就能洗刷冤屈,孰料这一案件至今仍被搁置”。林颖一声叹息,语气里透着些许无奈。
尽管林晖获得自由有了些希望,林家却始终欣慰不起来。林颖说,全家人为妹妹的案子付出了很多,老父亲为女儿的冤案,四处奔走呼吁,受不了沉重的打击,悲愤地离开了人间。年迈的老母亲身体每况愈下。林晖的丈夫恐慌中到处漂流和躲债,最终也铛锒入狱。年幼的女儿失去爸爸妈妈的庇护,变得自闭和抑郁寡欢。
林晖“非法经营罪”案何时能够再审?家人和委托代理人多次到高院打听消息,福建高院屡屡以“仍在审理中”答复家属和律师。
张金水律师做为林晖委托代理人,经历过该案的十次全程庭审,他对本案提出了质疑,“经营主体是否非法?法院至今仍没有查清楚,又如何认定林晖介绍他人加入的行为系‘非法经营罪’?另一名更早从事该业务的领导卢某娅缘何又变成了被害人?”
林晖的另一委托代理人罗云律师告诉记者,“2011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下达《指令再审决定书》,指令福建省高院另行组成合议庭对该案进行再审。然而福建高院却裁定由初审该案鼓楼区法院继续在无任何新证据下仍按原审判决书内容审理,十分令人费解”。
据悉,2010年1月8日林晖涉嫌非法经营案专家论证会上,周道鸾、崔敏、陈兴良、刘仁文等四位全国知名法学专家提出了法律观点意见,一致认为:当地法院对《刑法》第225条第(四)项作宽泛解释、将非法经营罪当作一个“口袋罪”是有违立法原意的,(对林晖)定罪缺乏法律依据,有违罪刑法定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