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源商标起纠纷 品牌授权太任性
时隔两年多,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下称汇源饮用水公司)再度因商标授权与加盟水厂闹起纠纷。
作为汇源集团旗下子公司,汇源饮用水公司因2012年与云南加盟商祝强的一场商标纠纷而为公众所注意。虽双方最终达成和解,但诉讼过程中披露的文件暴露了汇源内部管理的诸多弊病,汇源集团高层当时曾对外界表示,会对商标使用、管理流程和财务制度等进行彻底整改。
风平浪静两年多之后,汇源饮用水商标授权纠纷再起。这一次,站在汇源对立面的是签订了“汇源”品牌桶装水加盟合同的全国20余家水厂。起因在于汇源集团“战略调整”,要砍掉桶装水业务板块,称与各地加盟水厂的合约到期后一律不再续约,而加盟商们认为,汇源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并给水厂造成了巨大损失。
双方的谈判在2014年底破裂。2015年1月,加盟商们向媒体投诉汇源在品牌授权中的诸多问题及合同违约行为。
汇源饮用水招商:三年内要成为行业龙头
事情还要回溯到2010年。
2010年初,汇源集团决意发展饮用水项目,当年4月,在北京顺义区召开了“汇源饮用水战略合作推介会”,来自全国各地的几百家单位和个人参加了此会,包括汇源集团总经理朱胜彪在内的汇源高层领导在会上隆重介绍了桶装饮用水项目,称将通过合作加盟的方式,“高起点、快布局,在三年内完成千家合作伙伴的布局,成为中国桶装饮用水行业的龙头企业”。
2010年6月,汇源饮用水公司正式成立,朱胜彪亲任负责人。
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全国陆续有20余家厂商加盟汇源桶装水项目。“当时我们想,‘汇源’这么响亮的品牌,又有汇源总经理朱胜彪亲自挂帅,汇源集团做后盾,机会太好了。”浙江温岭市冰雪水业有限公司(下称温岭冰雪水业)的负责人谢军辉告诉记者,当时大家都对这个项目充满了信心。2011年3、4月间,谢军辉分两次汇给汇源饮用水公司30万元加盟费,另交了5万元市场保证金,准备打着“汇源”的金字招牌好好赚钱。
据悉,汇源饮用水公司收取加盟费并无统一标准。“跟汇源关系好的就少交点,关系差点的就多交点。我们也是后来才知道大家交钱多少并不一样。”山西晋城来自五湖饮品有限公司(下称来自五湖饮品公司)的申末善说,他自己交了40万元加盟费,后来得知同一省份的忻州加盟商孙某交了16万元。
2011年8月8日,按照朱胜彪的要求,来自五湖饮品公司将加盟费及市场保证金45万元汇入了朱胜彪的私人账户,汇源饮用水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并未开具发票。
汇源饮用水公司向加盟商出具了《授权书》,《授权书》写明:“兹有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授权XXX享有使用‘汇源’商标及字号,准许生产、销售汇源牌桶装饮用水。”除以上文字外,并未注明所授权使用商标的注册号及图案等。按照汇源饮用水公司和加盟商签订的《加盟生产及品牌使用合同书》,乙方(加盟方)除一次性缴纳加盟费和市场保证金外,以后还需支付品牌使用及管理服务费,即每生产一桶“汇源”桶装水,向甲方(汇源饮用水公司)交0.5元。
汇源饮用水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合同约定,授权期限为三年,“自乙方工厂手续办理齐全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允许投产之日起计算,乙方无违规行为,可提前半年续约”。
商标授权效力存疑,汇源造假助加盟者办手续
就在加盟商们选址建厂、购买汇源指定的设备和汇源供应的辅料,准备大规模投产的时候,意想不到的问题出现了。
按照有关规定,加盟水厂必须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生产许可证,进行备案登记方可生产。但是,多家水厂在申请备案时遭到了拒绝。原因是:汇源饮用水公司并非“汇源”商标所有权人,该商标授权无效。
“汇源给我们的授权书竟然无效?”加盟商们无法置信。
为解决加盟商办理手续的难题,汇源饮用水公司随后另行拿出了一份由“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盖章的《授权书》,内容为:“兹有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授权北京汇源饮用水有限公司享有对‘汇源’品牌使用并有权对汇源加盟水厂授权使用‘汇源’商标及字号,准许生产、销售汇源牌桶装饮用水。”
然而,两份授权书加在一起仍未得到管理部门的认可。原因很简单,商标所有权人汇源集团(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应直接授权加盟水厂使用汇源商标,并说明授权使用的商标注册号、图形图案、使用期限及使用范围等。
在这种情况下,汇源饮用水公司想出了一个办法:与加盟商签订虚假的《委托加工协议》,变“加盟”为“代工”,这样从表面看来就不存在商标“转授权”给各地水厂使用的问题,而是汇源饮用水公司自产自销了(真实情况是,水厂生产一桶水向汇源交5毛钱,各加盟厂自行组建销售网络自行售水)。
温岭冰雪水业在2010年12月与汇源签订加盟合同,2011年5月,又与汇源签订了一份委托加工合同,这份假的加工协议后来又经过公证,备案申请才得以通过。
在备案申请书上,北京市质监局虽盖有公章但无经手人签字。据谢某说当时汇源找了关系才盖的章
同样与汇源饮用水公司签订“加工协议”的还有山西来自五湖饮品公司等加盟商。
就在各地陆续建厂投产的过程中,祝强与汇源饮用水的纠纷案曝出,一时间,媒体聚焦汇源,随着诉讼也暴露出汇源在品牌授权及内部管理方面的混乱状况。加盟桶装水的这些厂家们第一次听到了一个词:欺诈。
因为汇源饮用水公司并不具备商标授权的主体资格,加盟合同被祝强指欺诈。
祝强案最终以朱胜彪被免职、汇源退还祝强200万元加盟费而划上句号。汇源集团对外界表示,将以此为戒,对商标使用、管理流程和财务制度等进行整改。
“我们加盟汇源饮用水,指望的是好好经营,好好赚钱。原本以为祝强案结束后,汇源会好好整顿规范一番,对我们该监管就监管,该支持就支持,双方齐心协力,实现共赢。谁知道汇源不闻不问,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营销指导、品质管控,一样也没做到。”据加盟商说,朱胜彪出局后,汇源饮用水公司成了一个空架子,既没业务也没人员,汇源集团接管了汇源饮用水公司的事务,但负责日常对接工作(如向水厂售水桶、盖签等)的只有一个工作人员,目前在这个岗位负责的是一位叫张斌的年轻人。
祝强案后,对于商标授权事宜,汇源集团并未找加盟商协商。此前签订的《加盟生产及品牌使用合同书》被默认有效。
汇源单方终止合作:战略原因退出桶装水行业
李强是山西省运城市人。2011年7月,他与汇源饮用水公司签约,离开家乡,抛家舍业地到宁夏银川建厂,想依靠汇源集团的知名度做个长远、稳定的企业。他的宁夏强华制水有限公司前后投资约500万元,其中部分资金来源于朋友间的拆借和小额贷款公司。
在异地他乡建厂非常困难,光跑手续办证件就花费了不少时间和钱。好不容易投产后,又是开拓市场,投入广告宣传。“汇源虽然是知名品牌,但从没做过桶装水,新产品,客户不是太认可。我们费了很大的人力和财力,做得很艰辛。”李强说。其后一年多时间,通过提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质量,客户逐渐增加,公司才逐渐扭亏为盈。
周小雪,黑龙江双城市沃盛饮品公司法人。2011年7月加盟汇源饮用水项目,交加盟费38万元及市场保证金5万元。她和老公将全部身家及心力都放在了汇源桶装水项目上,一门心思想在当地做成个知名企业。“截至2014年9月,我仍按时缴纳每桶水5毛钱的品牌使用费,可10月我却接到了汇源停止合作的通知!心一下就凉了。”她说,租场地、建工厂、内部装修、购买生产线、申请许可证、购买送水车辆及水桶、做广告、聘请员工……目前新厂房还在建设中未完工,所有投资超过800万元。“所有的投入就换来汇源四个字:取消合同。这不是要我倾家荡产吗?”
2014年,较早投产的山东青岛乐道矿泉饮料研发公司、山西忻州忻府区民得乐无公害果菜试验基地等加盟商三年合约即将到期,在向汇源提出续约后,遭到了拒绝。2014年10月,汇源集团正式通知各地加盟商,加盟合同到期后,一律不再续约,原因是集团“战略调整”,要取消桶装饮用水业务板块。
这是一个出乎意料、令加盟商无法接受的消息。“我们费尽千辛万苦,汇源说不做就不做了?当初招商时说得天花乱坠,又说是长期项目,又说是要做行业龙头,现在一句话就要叫停?”2014年11月,10多家加盟水厂负责人相约来到位于北京市顺义区的汇源集团总部,要跟汇源讨个说法。
一位岳姓负责人代表汇源集团回复加盟商:当初的政策或规划也会变,现在汇源的决定是不续约。“续签,是不可能的。”岳明确表示。
“桶装水是个回报慢的行业,企业必然要经过投入—亏损—回本—盈利四个阶段,难道汇源只给我们投入和亏损的时间?”“我们这些水厂的下面还有经销商,每个经销商后面还有无数个购买了水票的消费者,突然不供水了,他们的水票怎么办?我们和经销商签订的合同怎么办?”
……
面对加盟商的质疑,岳姓负责人一方面表示会汇报给领导,一方面又说:“你们可以去生产别的品牌嘛,用别的品牌水替换汇源水。我不相信(停产汇源水)你们就不过了?”
谈判不欢而散,加盟商们悻悻而归。
当月,山西忻州加盟商孙叔良将此消息通知合作的经销商,经销商炸了锅,将老孙的公司围堵。
“汇源让我给消费者用别的水置换,这话太不负责任了,消费者怎么可能愿意用几块钱一桶的其他水替换15块钱一桶的汇源水?”孙叔良说。
山西晋城来自五湖饮品公司新建的水厂2014年6月才开始生产汇源桶装水。按照汇源的说法,还有两年多时间到期,完全可以努力生产销售,做好应对措施。该公司负责人申末善气的是:“明知道两年后就解约还投入,这不是被汇源卖了还替他数钱?”
令加盟商气愤的还有一点,就是“汇源除了收费,几年来没有对水厂进行过指导,没有组织过一次培训,连一次会议都没有召开过,完全任我们自产自销,自生自灭”。反而是汇源这个不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者,对他们下达了终止合作的最后通牒。
汇源品牌授权太任性:始于违规终于武断
汇源在桶装水这个业务板块的进退可谓“任性”。当初,汇源饮用水公司并无商标授权资格,就授权了,签约了;如今,汇源不想做了,就停止合作了,毁约了。
记者从加盟商提供的合同看到,汇源饮用水公司与加盟商签订的加盟合同十分马虎,存在诸多不规范之处:作为合同一方,要么只盖公章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要么只有代表签字没有公章;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写明“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判决”,但合同根本没有注明签订地……合同甚至将山西忻州加盟商的处所地写成了“山东省忻州市”。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汇源是否应有一套完整的签订合同的样本及流程?其商标授权是否有严格的审查规定?2012年与祝强的纠纷案后,汇源曾对媒体表示对于管理上的瑕疵要彻底整改,时至如今汇源集团是否有具体措施并已执行?
按照我国《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那么,对于加盟水厂授权使用商标,汇源集团可曾备案?
“汇源”是中国果汁行业的第一品牌,汇源作为业内标杆企业,承载着消费者和投资者的信任,也肩负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对于加盟水厂反映解约损失惨重,被迫停产引发经销商、消费者不满乃至闹事的情况,汇源集团又持何态度?
2015年1月7日,记者就此前往汇源集团进行采访,公关事务部高级公关经理陈政出面接待记者,陈政称汇源桶装水事业部的负责人出差在外,无法接受采访,让记者留下采访提纲,汇源将在一周内回复。1月15日,陈政代表汇源集团回复,汇源与加盟商的纠纷“已进入法律程序,不接受采访”。
记者随后立即向加盟商求证“进入法律程序”是否属实。加盟商表示,此说法只不过是汇源应对媒体的幌子:“我们的合同还未到期,汇源怎么可能起诉?”截至发稿,加盟商并未接到汇源的任何法律性函件或法院传票。
“如果汇源不顾我们的生死,执意停止合作,那我们也要考虑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山西、黑龙江、浙江等几地的加盟商称,他们已经咨询过律师,正在为通过诉讼维权积极做准备。
向来刻意保持低调的汇源集团,或将再度因商标使用纠纷被告上法庭,成为公众关注焦点。记者将对此进行追踪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