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贪官亟需筑牢“新规”防线
作者:方飞君
中共广东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黄先耀最近在广东汕头调研时称,要针对广东当前存在的通过“红包”形式隐性受贿、“裸官”贪腐、利用“特定关系人”间接受贿、干部“带病”提拔等突出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3月13日新华网)
众所周知,腐败是社会的“毒瘤”,既损害了我们党的光辉形象,也违背党的为民宗旨。因此,面对“腐败毒瘤”,广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之。因此,习总书记说要以壮士断腕之决心将反腐败进行到底。十八大以来,面对形式多种多样的各种腐败,我们党始终坚持“四个一起打”,即:苍蝇老虎一起打、上头下头一起打、贪贿腐败分子与作风败坏的腐败分子一起打、在职的与退位的一起打。截止目前,中国反腐败硕果累累,成绩显著。
然而,随着一个个不同级别的领导干部的纷纷落马,我们在深恶痛绝其贪腐的恶劣行径的同时,也实实在在的为他们倍感惋惜。要知道,一个领导干部,不论是组织培养还是人民信任都是很不容易的。但是,要走上堕落腐败之路却是分分秒秒的事情。因此,倘若他们一旦忘却党性、忘却职责,甘愿堕落的话,接受党纪国法的处理和制裁是他们所要面对的必然结果。如此一来,不仅是亲手断送了个人的政治前途,就连党和人民受到的伤害也同样不能小觑。
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关于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的论述中指出,反腐败要坚持“注重预防”的方针。因此,比起每每在贪腐案件发生之后追责时候的“两败俱伤”,提前把“关口”前移,把功夫下在预防上,防患于未然才能更好地遏制腐败。
因此,在笔者看来,只有建立起以问题为导向,从加强权力制约与监督、规范公职人员行为操守、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明确预防腐败工作职责和机制等方面入手的“新规”,才能有效的解决反腐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和民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最终构建起公职人员“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制度防线,从而鼓励、激励公职人员干净干事、干成事以及干好事。(方飞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