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违规并袭警,如此荒谬事件的结果让人失望
朱志
3月14日,陕西商洛市林业局一辆公车违法停车,车上人员因车被警察开罚单,将巡逻警察打倒在地,且态度非常强硬。林业局纪检组长称公车属于其下属单位,当时是到某地检查工作。但林业局和警方不愿透露涉事人员的职务。(3月17日 南方都市报)
开公车违法停车后,对前来查处警察拳脚相加,如此事件着实让公众再次“眼前一亮”,成功的又为百姓在茶余饭后增添了不少谈资笑料!然而,当如此显而易见的荒唐之举发生以后,涉事单位不以为然的态度以及遮遮掩掩的作为让人难以苟同。
当然,我们或许不应当太过阴暗去猜测该公车再一次是为私用,我们应当相信确实如同该局某纪检组长所说的是到该地检查工作,那么仅仅因为检查工作就可以乱停乱放么?如果检查工作就可以将相关规章制度抛之于脑后的话,那这样一些城市管理的条例到底还有何实际的用途与意义?城市不是某局的后花园,可以在检查工作中想停就停,想放就放,如果这一种三岁孩童尚且知晓的道理该纪检组长还不明白的话,我们有理由怀疑其智商如何能够身居领导职务。
按照正常情况下来说,一般人在车辆乱停被警察查处之时,都能够知晓自己的错误并寻求机会积极改进,然而在此事件中却不一样,不仅不认罚,反而用“拳头说话”,如此“老子天下第一”、“挡我者死”的作为不知道该当事人究竟是何方神圣。如果当袭警之事发生以后,该林业局还连该涉事人员的职务都不愿透露的话,公众就有理由怀疑其可能就是该局的某位领导,方才需要如此的遮掩予以保护,进而在事件过去一两天以后再“坦诚”涉事者是为“临时工”,让公众再一次体会“临时工”无处不再的身影以及无所不能的能力。
总而言之,乱停乱放无论以何种理由来推脱都不能洗尽违规的过错,当袭警以后连最为基本的涉事人员相关信息都不干透露的话,只能折射出该局毫无担当的态度,让公众更加怀疑其中是否还含有一些不为人知的猫腻。在笔者看来,对于此等肆意妄为的恶劣行径,如果不严惩不贷,如果不杀鸡儆猴,就永远难以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