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卡清退 传递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
作者:伍淼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部署要求,强化正风肃纪,深化作风建设,四川省在开展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范围,将清退对象延伸到基层干部职工,在全省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全面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2014年04月21日人民网四川频道)
此次会员卡清退,体现了四川反对“四风”的坚定态度。清退活动既必要又可行,让大家普遍接受了一次生动的廉洁教育和深刻的警示教育,传递和释放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正能量”。
此次清退活动省委高度重视。
2014年3月20日,省委办公厅下发《关于在全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要求全省参加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各单位的干部职工,包括市(州)、县(市、区)机关及其直属单位在职干部职工,乡镇(街道)机关在职干部职工,村(社区)负责人以及未参加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中层以上负责人,均应于3月31日前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此次清退活动省委要求严格。
《关于在全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中开展会员卡清退活动的通知》明确指出,对隐瞒不报、收多退少、边退边收的,以及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结束后个人再持有、收受或使用清退范围内会员卡等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省纪委监察厅将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纳入全省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督促检查的重点内容,每月派出督察组对市(州)、县(市、区)、省级部门及省属国有企业开展监督检查。
此次清退活动干部行动迅速。
截至目前,全省参加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单位已全面完成会员卡清退工作,共有1211619名干部职工等向组织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共有1352283名干部职工等作出会员卡“零持有”报告。
巩固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成果。
会员卡专项清退工作结束后,各单位将建立会员卡专项整治长效机制,将会员卡零持有相关要求纳入干部职工廉政教育的重要内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教育,并对新进人员及时明确会员卡有关政策,要求作出个人零持有承诺,确保巩固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