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八项规定莫让村干部成漏网之鱼
党的十八大后,在反腐、八项规定、禁令等的高压下,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有所收敛,不良作风明显改观,党风政风也逐步好转,也受到了群众的普遍好评。中纪委关于全国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截止今年5月,共处理5.4万人,乡科级就达5.2万人,其中,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干部2668人。各地纪委对惩治违反八项规定问题可谓坚决逗硬,乡科级干部成了重灾区。可作为最基层的村干部,在违纪案件通报中却少有提及。如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问题,乡级以上的干部已收敛不少,那村干部类似问题有没有呢?
沈阳市纪委1日通报,当地6名党员村干部,借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过生日等名义大肆摆酒席、收红包敛财,分别被给予撤职、党内严重警告、收缴违规礼金等处分。(人民网,2014年7月2日)
纪委将村干部违反八项规定问题进行专项通报,确实不多见。事实上,村干部办酒席收红包这样的案例绝非偶然,村干部借婚嫁等名义大办酒席的问题非常普遍。6月24日新华网报道,河南商丘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其中两起为村支部书记大操大办喜宴。关于干部不准大操大办办婚庆事宜,中央及各级纪委都有严格的规定,如要求干部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对宴请对象、人数、随礼标准、酒席标准等都有具体的规定。八项规定的严格逗硬执行,让乡级以上干部是绷紧了弘,不敢顶风作案大操大办。对村干部摆酒席的问题,似乎没人过问,没人追究。村干部办酒席宴请对的对象除了乡村干部亲戚朋友外,绝大部分是本村的村民,所以摆个三五十桌自然也不在话下。
按照农村人情往来习惯,参加酒席得送红包或者礼物。按照纪委的规定,红包随礼人平不能超过100元。本案中,辽中县养士堡镇四王村党支部副书记高某,于2013年10月操办建房喜宴,设宴30桌,收受礼金110900元;苏家屯区沙河街道韩城村村干部周某,今年5月两次操办乔迁宴,设宴40桌,收受礼金41500元。显然,这两名村干部已违反了纪委的规定,自然应该受到处理。
如今,全国在倡导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文明之风。俗话说“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干部”。作为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为群众作好表率,让勤劳节约在全社会蔚然成风。一些干部借生日、嫁娶、乔迁等名义大操大办敛财,如办奢侈酒席宴会、建豪华墓地等现象,在群众中影响很坏。也有些干部做得好的很低调,遇红白喜事要么不办,要么就办得简朴,如把宴请对象控制在小范围内,办简单朴实点,或者办酒席不收礼物和红包,三朋四友聚聚,联络了彼此感情,也增添了气氛。
民间有这样一句话,“别不把村长当干部”,这虽然是一句玩笑,但却从一个侧面来说明,村干部以及以村干部为代表的最基层的干部他们的重要性。确实,作为作为国家治理毛细血管的最末端,村干部直接面对百姓,对于上,他们代表民意;而对于百姓,他们则代表政府。所以他们虽然官职不高,但是能量很大。近年来,国家对农村的投入越来越大,各种惠农富农强农的政策也越来越多,这些最终都要靠村干部具体落实到群众中去。如此一来,村干部虽只是个村官,手中的权力却直接把握群众命脉,把握不住,权力可能被滥用,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村干部办酒席收红包敛财、吃拿卡要等问题不足为奇,“密云县密云镇大唐村原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项明星受贿465万元”、“浙江村干部侵吞国家财产百万元”、“广东抓获了一个以村主任为首的黑社会团伙,竟然要出动700名特警”,这样大的涉贪涉黑涉恶问题更让人瞠目结舌。村干部的作风问题、腐败问题会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对群众的感情伤害最深,在社会上的影响也很坏,必须严厉惩治。
所以,各级党政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无一例外,都要贯彻执行好中央的八项规定。惩治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不能有盲区,不要让村干部成漏网之鱼。在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反腐倡廉建设中,还要重视基层组织建设。一方面要严惩村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和监管,引导其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严以用权,严格依法办事,多办实事和好事,当好群众的贴心人,树立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增强党和政府的公信力。(文/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