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永元质疑中唱公司涉嫌泄密 警方准备调查
“北京市公安局[微博]已经与我通了5次电话,它们非常重视,准备调查此事。中唱的这批唱片母盘,即便不涉密,也是独一无二的文化遗产。我认为现在这家中日合资公司没有能力来做这批唱片的数字化处理。”6月9日,崔永元在电话中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
6月8日,崔永元发表置顶微博,称有一批存在中国唱片总公司库内的珍贵文献母盘,政府投资上亿元做数字化处理,“这样一个明显涉密的项目,中唱居然把它交给一家中日合资公司来完成。我选择报案。”
崔永元称,这个项目的全称为“中华老唱片数字资源库项目”,政府投入1.2亿元,由中唱总公司负责;中唱总公司将其外包给了一家中日合资公司——中唱胜利影音有限公司。记者查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发现,中唱胜利影音有限公司共有3家股东,分别为中国唱片总公司、MEMORY-TECH株式会社、株式会社BMB,中国唱片总公司为企业法人。
根据国家档案局2015年1月26日印发的《档案数字化外包安全管理规范》:“数字化服务机构的法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股东及工作人员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民,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另据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的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三十条规定:“机关、单位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国家秘密事项,或者任用、聘用的境外人员因工作需要知悉国家秘密的,应当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从披露的唱片登记卡上可以看到,这批资料中有“1967年9月5日,江青在安徽来京代表会议上的讲话”“康生1967年9月26日讲话”“刘少奇在党的三十周年庆祝会上的讲话”等影音记录。
崔永元说:“这批唱片是母盘,即未经任何剪辑的原始版本。其中还有中央档案馆委托中唱代为刻制的党中央领导人内部讲话、有声红头文件等。当时为了保密,有一些还是没有标注、只有编号的‘白盘’,连目录都查不到。”
有人提出疑问,这批唱片母盘并没有明确标注“秘密”,而且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第十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不超过十年”。
对此,崔永元说:“我认为其涉密,是出于职业判断。我在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工作时,曾想用一些毛泽东、周恩来等国家领导人日常说话的声音做节目,但无法借到录音。其实这些母盘也早就过了年限。30年只是一个一般期限,‘另有规定’除外。”
中唱总公司目前保存有13万张唱片母版和5万条磁带,其中1949年以前的唱片有4万张,最早可追溯到1904年,是中国有声历史的起点。“这批唱片母版最早来源于上海唱片公司,1949年后全部运到了北京,交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机要室保管,后来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唱片社,即为中唱总公司前身。中唱总公司转企之后,企业有没有权力和能力来保存这些涉密资料,这是有疑问的。”崔永元说。
“为什么我对唱片母盘那么敏感?一是这批母盘特别脆弱,可能再听一次就报废了,数字化转录就尤为重要;二是无删减的原始母盘是证据,如果有人质疑,母盘就能证明当时的实况录音,这是其他唱片无法替代的。”崔永元说。
更让人感到担忧的是,崔永元特意去听过数字化转录后的成品,作为非专业人士,他已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转速不对,过去的唱片有不同的转速,转录的时候并没有区别对待;二是有的唱片明显装反了,导致声音沉闷。“太业余了。”崔永元说。
崔永元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这批老唱片可谓命运多舛:1945年日本战败离开上海时,曾想把1904年~1945年上海唱片公司的全部唱片母版带走,被民国政府发现后阻止;“文革”期间又差点被毁掉,因为其中有毛主席的讲话录音,才得以保存。“即便不涉密,就从文化遗产的角度考虑,这样交给一个中日合资公司,如何保证对方不存留、不复制?”崔永元说。
“我不是愤青,也不是说和日方合作就有问题。但由于这批唱片母版的涉密性、珍贵性,应该由特别专业的机构和人员来做这件事,我认为现在的这家公司没有这个能力。”崔永元透露,“这家公司已经做完了一部分唱片的数字化转录。在拿出5%的产品做质量抽检时,我见过质检报告,合格率只有25%。”
记者发现,中国唱片总公司在新浪开设的官方微博仅有1000多名粉丝,经常数月不见更新。此事件发酵后,网友纷纷追踪至此,要求说法。
6月9日17时,该微博发表了一则“中国唱片总公司声明”。声明称,“中唱在51%绝对控股的下属子公司中唱胜利影音公司建成4个母版磁带数字化工作室……中唱胜利公司员工皆为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为中唱总公司副总经理”,“在数字化的4.7万条音乐、歌曲、戏剧等母版磁带中,共有54条母带是‘文革’期间公开出版发行的政治人物讲话的唱片母版,内容并不涉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