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警方向香港移交抢劫杀人嫌犯
28日下午4时许,应香港警方请求在内地被抓获的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犯罪嫌疑人揭冠国,由广东警方正式移交给香港警方押解回港。
香港杀人嫌犯潜逃进内地
今年3月17日,香港警方通过粤港两地警方通报机制,向广东省公安厅通报称,3月14日9时许,香港新界大埔运头街一货币找换店发生一起恶性抢劫杀人案,70多岁的店主被杀。香港籍居民揭冠国有重大嫌疑,已于案发当天从深圳潜逃进入内地藏匿,请求广东公安机关开展协查工作。接到香港警方案情通报后,广东公安机关高度重视,迅速回函香港警方,表示将按照粤港两地警务合作机制,全力协助缉捕嫌疑人,同时立即组织精干力量开展侦查调查工作。其后,两地警方保持密切联系,多次就案件进展和线索进行交流。
经过艰苦努力工作,广东公安机关在深圳市坪山新区一工厂内将揭冠国成功抓获。经初步审讯,揭冠国对在香港实施抢劫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广东省公安厅第一时间向香港警方作了通报。
在移交现场,广东公安机关和香港警方相关负责人共同表示,此次移交是在“一国两制”方针指导下,两地警方长期紧密合作打击跨境犯罪、共同维护两地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又一典型案例。
广东已向香港移交172名通缉犯
据了解,香港回归以来,粤港警方先后建立了高层定期会晤、情报交流、案件协作、联合行动、培训交流等合作机制,联手侦破了一系列重特大跨境犯罪案件。自2000年以来,广东公安机关已向香港警方移交香港籍通缉犯共172名。
文/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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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地警方同意在通报机制中
写入“双向互惠、保障人权”原则
新华社电 按照今年7月5日内地与香港特区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互通报机制首轮磋商达成的共识,公安部副部长陈智敏率内地代表团28日在深圳与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局长黎栋国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就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第二轮磋商,并取得积极进展。
在28日上午举行的第二轮磋商中,双方同意将“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以及两地相关法律,秉持‘依法办事、求同存异、双向互惠、保障人权’原则”,写入新的通报机制文本中;就通报机制文本的条款和相关具体内容进行规范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