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服务”是检验好干部的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要做到“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短短20个字包含着五个层次的要求,生动诠释了当下“好干部”的时代内涵。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深刻把握好干部的内涵和标准,对照标准,反思自己,提升自己,真正成为一个心中有信仰、眼里有群众、工作有作为、肩上有责任、脚下有根基的“五有”好干部。
那么,怎样才是“为民服务”的好干部?好干部如何做到“眼里有群众”?好干部该如何烙印“为民之心”?
好干部当以利民为先,立“为民服务”之志。
勤政廉政则政通人和,亲民爱民则民康物阜。当干部就是要将“服务于民”作为自己的毕生追求,以“真情为民”突显自己的工作本质,为“改善民生”倾注自己的全部心血,心怀感恩,真情为民。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则更要走出机关,深入基层,走进人民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切实做到多听、多看、多思、多办。多听,要听基层呼声,了解群众诉求和愿望;多看,要看基层实际,掌握基层干部工作状况;多思,要思工作不足,找准工作方法和突破口;多办,要办好事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实际问题。
争做好干部旨在为民服务,需做到眼里有群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取得执政地位与始终坚持以鲜明的群众观点来联系群众、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密不可分。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是13亿中国人的共同梦想。实现这个梦,必须要依靠群众,眼里有群众,把握好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血肉关系,时刻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自觉做到与群众思想相同、感情相融,遇到困难、诱惑和挑战,要多想一想群众的信任和期盼,公道正派地为群众掌好权用好权。好干部要坚持倾听民声、问计基层,经常用民心的“镜子”照一照思想,用民意的“尺子”量一量作风,从群众需要的地方做起,从群众最有意见的地方改起,做好群众的“服务员”。
好干部当把为民深深烙在“心”里,在为民服务上“身先士卒”。
“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作为一名好干部,要“以人为鉴、以史为鉴”,时刻把群众冷暖记在心上,克服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忌不切实际的空想,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历史使命,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首先,要“为民”。干部开展工作时要把维护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把彻底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贯穿于工作始终,当好人民群众利益的“保护神”。其次,要“亲民”。在思想感情上贴近群众,把民生工作放在首位,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尽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最后,要“爱民”。爱民是一种精神、一种境界。我们要把爱心带进工作中去,在爱中获得人民群众的高度评价和工作的丰硕成果,在爱中体会工作的价值和快乐。
作者:雷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