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您参与了吗?
16日,成都市检察院在成都高新区(微博)高新孵化园召开2014年第二场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宣讲会,在宣讲会上通报了6起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案例。(中新网成都6月16日电 记者 安源)
很多百姓认为,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只是官员们的事,他们才会犯这样的罪,与平民百姓没有关系,其实不对,预防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参与其中。
近年来,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屡有发生,渗透在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无处不在,害人害己,犯罪手段也更为复杂化、隐蔽化、多样化和现代化。如牵涉到系列官员的四川刘汉案件、薄熙来案件、原铁道部刘志军案件等,无暴露出他们利用权利和金钱反复进行犯罪的丑恶行径,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利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究其原因,有政治体制方面的原因、有法制观念淡薄的原因、有个人道德败坏的原因、有官僚主义的原因、也有具体制度制定执行等原因。我国是一个尊崇儒家文化的国家,以人管人的传统体制还比较严重,还没有真正建立以制度管人、以法律约束人的现代化管理机制,这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努力。
预防犯罪,人人有责,应人人参与。一是要加强我国法制建设,切实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杜绝“人治”现象。二是要加强全民普法,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既不能自己去犯罪,也不能诱使别人去犯罪。三是通过打击犯罪分子,教育和警戒社会上可能犯罪的分子,使他们不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四是加强全民监督,完善监督机制,让人人都参与到监督中来。(范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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