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宣子:人民满意公务员重点在人民满意上
6月18日,省公务员局对外公布消息,第五届四川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评选表彰活动即日起开始,将表彰“人民满意的公务员”50名,记一等功公务员200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25个,记一等功公务员集体50个。(《四川日报》,6月19日)
据悉,此次“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推荐面向基层,并控制了县处级公务员比例,并特别是向在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和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及基层一线工作并作出显著贡献的人员倾斜。这也是四川此次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一大亮点。
基层一线公务员处于公务员体系最末端,待遇低、晋升少,然而承担的工作可谓是繁多,“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就是对基层公务员最形象的比喻。基层公务员使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基层得以落实,是直接服务群众,解决群众实际问题,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者、推动者。人民满意公务员评选向基层一线倾斜,就让基层公务员有了奋斗的目标,也能激发了工作、服务群众的动力和活力。
但评选的名额有限,基层一线公务员也并非群众都满意,更有不少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所以,笔者认为,虽然评选人民满意公务员向基层一线倾斜,但也必须把评选标准重点放在“人民满意”上。
人民满意,自然得由人民群众说了算。所以,必须要让群众参与进来,把评选全过程公之于众。那么,在推荐环节就要把推荐权交给群众,由群众投票决定推荐人员,让那些真正服务群众、群众真正满意的公务员成为候选人。在评选环节广泛在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候选人详细情况,让群众来评选,同时要公布监督电话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要避免暗箱操作,真正把评选全过程“阳光化”。只有这样,评选出的人民满意公务员才是人民群众真正满意的公务员。
总之,人民满意公务员必须人民满意。反之,人民群众不满意的公务员则不配当公务员,理当红牌出局。“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在公务员队伍中也适用,希望我们的公务员都要争做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