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娴:整治“为官不为”刻不容缓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吉林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群众路线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干部思想工作作风实际,直面问题不回避,抓住症结不放手,在突出解决“四风”问题的基础上,紧紧抓住不落实这一“顽症”,大力整治“为官不为”问题。(人民网8月6日讯)
随着近年反腐倡廉力度加大,腐败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但“懒官懒政”现象却在一些地方日益凸显。所谓“懒官懒政”,具体表现就是个别官员在岗却不在状态,在位却不在谋事,即“为官不为”。这些官员抱着“只要不出事、宁愿不做事”,“不求过得硬、只求过得去”的心态,崇尚享乐主义,消极懈怠,敷衍了事。“为官不为”的问题,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格格不入,与中央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背道而驰,损害党和政府形象,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必须坚决予以整治。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从中央到地方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作风建设的规章制度,并切实加大执行落实力度,党风政风为之一新。但随着作风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的深入推进,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现象。有些党员干部逐渐从遵守规矩异化成了无所作为,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不愿负责、不敢担当,甚至把“改作风”与“干事业”人为地对立起来。这种现象虽然只发生在少数地方,存在于少数党员、干部身上,但长此以往,不仅会逐步抵消作风建设的正效应,而且对事业发展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
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上明确指出,有的党员、干部不敢担当、不愿负责,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当“太平官”、“逍遥官”,绝不能小视。刘云山同志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进会上进一步强调,遵守规矩不是无所作为,“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要引导党员干部保持昂扬向上的进取心,保持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日前,中央群教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要紧盯“四风”顽瘴痼疾彻底改,分层分类解决重点问题,推进专项整治不留“死角”,坚决纠正“为官不为”不良作风。
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党员干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道德修养,增强思想和行动自觉,正确认识手中的权力和职责,增强攻坚克难的责任担当,增强一心为民的公仆情怀,勇敢担当起实现后发赶超、全面小康的重任。而“为官不易”凸显了权力观的错位、宗旨意识的淡薄,是行动上的消极怠工,甚至是工作上的失职渎职,可谓“为官一任、祸害一方”,因此,必须下大力气予以整治。要对那些无所作为、浑浑噩噩的“太平官”、“逍遥官”加大问责力度,只有这样,才能让想做事、敢做事、做成事的干部大显身手,扎扎实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做到“为官一任,造福一方”。(文/顾一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