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节必禁” 让官员每逢佳节倍思“清”
今日下午,广州纪委举行定期新闻发布会上,广州纪委常委、新闻发言人梅河清解答了人民网记者关于“节日反腐”的相关问题。梅河清表示,广州市纪委将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的要求,加强中秋前后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纪律处分、组织处理和经济处罚多项措施并举,加大处理和曝光的力度,打击节日送礼不正之风。(新华网8月21日讯)‘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礼仪之邦,节日期间亲朋好友相互拜访、互致问候、请客送礼本是正常的情感表达。然而,对于某些官员而言,传统节日已经变了质,他们把“节日进贡”看作是投资和回报的良机,“礼尚往来”变成了想打通关节的送礼送钱,“朋友团聚” 变成了奢靡浪费的公款吃喝,“拜年送福” 变成了向上级行贿、跑官要官买官的“遮羞布”……那些平时尚能对送礼行贿保持警惕的官员,此时在一派喜庆祥和的气氛中放松了警惕,收下了“进贡”以至一发而不可收,最后滑向罪恶深渊。由此,传统节日沦为权钱交易的高发时段,“节日腐败”这种提法顺理成章的出现在人们嘴边。
“节日腐败”早已成为官场的潜规则,与平日赤裸裸的权钱交易不同,“节日腐败”往往带着脉脉温情,隐蔽性、危害性更大,广受群众诟病,必须狠刹这股歪风。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腐败分子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春节、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期间,而很大比例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有落马贪官在忏悔时说,“自古官不打送礼者,互送红包乃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我还是因为抹不开面子,不会拒绝而导致自己坠入了深渊。”诚然,这样的忏悔解释牵强附会,有狡辩的味道,然而这里提到的“礼尚往来、人之常情”也再次为“节日腐败”敲响了警钟。
无数事例表明,“节日腐败”具有顽固性和反复性,往往狠抓时收敛一些,稍微松懈又“露头”,必须坚持不懈地抓。为此,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委“逢节必禁”,重申纪律要求廉洁过节成为“节日反腐”的例行制度安排:春节严查公款购买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五一”狠刹公款旅游之风、端午紧盯公款送粽子、中秋狠抓公款送月饼……每到重大节假日,各级纪委提前制订规定,下发禁令、明确界限,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把握“节日腐败”易发的环节和部位,使“节日腐败”无土壤生存,无漏洞可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节日腐败”感染、传播的机会。笔者认为,“逢节必禁”,既是我们党对干部在政治上的保护措施,也是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就是要让反腐倡廉的警钟长鸣,通过招呼在前、警示在先,增强官员廉洁自律意识,使官员每逢佳节倍思“清”,确保度过廉洁节俭、文明祥和的节日。(文/顾一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