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一娴:利剑高悬,斩断“年节腐败”之根源
“廉不廉,看过年,洁不洁,看过节”。这是中国民众对官员“年节腐败”现象的一句总结。又逢一年中秋节。节日前夕,在中纪委三令五申发出“月饼禁令”之际,从中央到地方,数十个中央部门和地方纪委在中纪委官网上亮出各自的中秋反腐举措。(新华网9月6日讯)
中共十八大以来,从中央到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年节腐败”作为纠正和查处的重点,“逢节必禁”,针对节假日公款送礼连发禁令,做到教育在先、预防在先,把握“年节腐败”易发的环节和部位,使“年节腐败”无漏洞可钻,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年节腐败”感染、传播的机会。
“再有公款赠送月饼等节礼的,单位主管领导先免职再查办”——中秋将至,又到“年节腐败”的关键节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经果断亮出反腐利剑,严惩顶风违纪者。所谓“年节腐败”,主要是指节日期间,部分党员干部思想松懈,“四风”问题开始反弹,出现公款送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甚至收受贿赂等,节日成为成为领导干部腐败的高发期。每逢节假日,各地下大力气整治“年节腐败”,有关严查“四风”、狠刹“年节腐败”的新闻屡见报端。
然而,与高压态势相对应的是无论在什么地方,无论在什么时候查,总能查到顶风作案者,由此可以看出不良作风积习甚深,具有很强的顽固性和反复性,有人依然心存侥幸、依然想钻空子,打擦边球、依然披着“隐身衣”搞潜伏。比起传统的行贿受贿,“年节腐败”由于披上了“以礼代贿”的“隐身衣”,因而具有更强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发现并揭露它有一定的难度。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腐败分子第一次收受钱物,打开贪欲之门,多半是在节日期间,而很大比例的腐败行为,也是发生在节日期间。腐败分子平日里慑于法纪,不敢把手伸得太长,等来一年一度的传统节日,私欲开始急速膨胀,乐而忘“廉”、心安“礼”得,结果是“钱财前门进,原则后门失”。
对于那些想打通关节、和领导联络感情的人而言,“节日进贡”就是最好的投资或回报的良机,“以礼代贿”可以为今后大笔行贿打好“铺垫”;对于那些贪腐官员的而言,过年过节下属们送的钱是“合法的灰色收入”,事发后,这些人也总是会辩称,这是上级对下级工作上的支持而换来的下级对上级的感谢,况且,送钱的人没有明确提出什么要求,不存在“钱权交易”。
简言之,贪官们之所以对年节腐败情有独钟,一是认识上出了偏差,把行贿受贿当作了正常的礼尚往来;二是心存侥幸,认为只要做得隐蔽,就不会“翻船”。有落马贪官在忏悔时说,“自古官不打送礼者,互送红包乃礼尚往来、人之常情,我还是因为抹不开面子,不会拒绝而导致自己坠入了深渊。”诚然,这样的忏悔解释牵强附会,有狡辩的味道,然而这里提到的“礼尚往来、人之常情”也再次为“年节腐败”敲响了警钟。
笔者认为,整治“年节腐败”,必须要对这些“顶风作案”的顽固派亮出反腐利剑,以“铁的纪律”来严查,以“钢的手腕”将其严处,坚决打破下级向上级送“节礼”的“潜规则”,让“以礼代贿”者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此外,整治“年节腐败”除了党纪严究、政纪严处、国法严惩之外,还必须加大预防、监督力度,清除官员们思想上的“节日情结”,使“年节腐败”无土壤生存,进而斩断“年节腐败”屡禁不止之根源。(文/顾一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