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督查到位”方能确保民生实事“落地有声”
为保证民生资金的流向透明,四川省青川县纪检监察部门建立民生领域的全程监督和问责机制,近三年来收缴违纪款2000余万元。青川县在民生救助、扶贫项目管理、新农合报账、征地拆迁补偿、农民工工资兑现等民生领域“十件实事”方面,全程监督机制确保了资金落实到位。(四川日报网9月10日讯)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把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摆在重中之重。办好民生实事,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体现,是对党的执政意识、执政能力、执政水平的重要检验。因此,保障改善民生是政府的重要任务,要把民生实事当作头等大事来抓,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不断让民生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让群众更多更好地享受发展成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只有用一件件民生实事的落实,才能编织出一幅和谐幸福的民生画卷。然而,各地在民生实事落实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比如:执行落实不到位,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违规操作导致群众利益受损;群众意识不到位,大搞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制度约束不到位,权力配置不科学,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没有分开,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因此查处乏力,处理不严……这些问题的出现导致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屡禁不止,而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其根源就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和问责机制。因此,要确保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决策部署执行落实到位,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关键就是要进一步加大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要建立健全对民生实事的监督检查长效机制,确保民生决策部署得到贯彻落实。加强民生实事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是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个别访谈、行政问责等手段,提高民生工程监督检查工作的效能,确保及时发现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突出重点,重点督查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情况、民生工程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民生工程项目落实绩效管理情况等,提高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二是要严肃查处对民生实事执行不力、不作为乱作为及违法乱纪等行为,切实做到问责到位。各级监察机关要坚持依法履职尽责,在对对民生实事的检查过程中要强化问题督办追责,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政策不力或存在项目分配严重不公、资金管理混乱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要严格问责,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要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对发生在民生工程中的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涉及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加强查处案件的通报力度,对典型案件予以公开曝光,以坚决查处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文/顾一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