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完善才能终结“房”不胜防
人民网合肥12月26日电:合肥房叔方广云一案尘埃落定。12月26日上午,庐江县法院对方广云犯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审宣判。(人民网)
近年来,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网上不时爆出“亿元科长”坐拥68套房、温州一村支书坐拥上海132套房的消息,再之前的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番禺分局政委蔡彬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21处房产的报道,层出不穷的“房叔”、“房婶”不断刷新公众的眼球。这些大小官员,在房产曝光之后无一例外落马。类似事件的不断曝光与升级,不仅仅引起社会的不安定,更大大打击了政府的公信力。
近期有报道称,酝酿7年之久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将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公众对于这部条例的出台寄与了非常高的期望,但不动产登记制度本身建立的目的、意义并不直接指向反腐败,一度引发争议的“以人查房”也并未出现。
遏止房产腐败,还是要靠制度建设。通过近来发生的这些个案可以看出,在我国预防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方面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要事项报告制度中,申报范围已覆盖房产、投资等事项。但由于缺乏监管,一些官员在申报时有意无意隐瞒其真实财产状况。例如:蔡彬只向上级部门申报了2套,存在明显的瞒报行为,严重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二是重视群众监督。只有将体制内部的官员财产监督制度与体制外的公众监督结合起来,才能起到防腐拒变的良好效果。上述案例中,很多都由群众举报开始。这些丰富的群众资源应该被纳入到预防腐败工作中来,为预防腐败工作注入新的活力。
房多不可怕,“房叔、房婶”们如果是靠自己合法的钱财投资房产,这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如果是违纪违法所得,理应收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