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教育贪腐,需改革监督制度
据法制日报报道,广东省深圳市第二职业学校原副校长吕静锋涉嫌受贿,近日被提起公诉。这是继2013年7月以来,深圳市7名中小学校长“落马”的又一案例。吕静锋作为深圳市知名校长,拥有博士头衔,从教三十多年,曾荣获多项荣誉。他的“落马”让很多人感到震惊。
纵观发生在这些中小学校长身上的贪腐案,它已不是一个偶然的现象。它是有着其本质的、根深蒂固的原因。多年来,大中小学校都实行的校长负责制。作为一校之长,同时兼任学校的党支部书记,集权利于一身,集权利于一人。事名副其实的“一把手”,“一支笔”。于是就造成了校长说一不二,唯我独尊的权威,教代会、职代会、工会等学校的监督机构形同虚设,这就导致校长的权欲膨胀,形成权钱交易,腐败滋生。
要遏制教育贪腐,让校园圣地盛开纯洁之花,首先要给校长的权利“减负”,部分权利下放给中层领导,校长、中层和教师轮岗交流,要有互相制衡的权利。其次,学校的教代会、职代会、工会等组织要拥有真正的民主监督的权利。队学校的决策、校长的权利进行监督。最后建立一个由校长、教师、家长共同参与的学校管理体系,强化监督力度,拓宽监督途径。(作者:苏洛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