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同乡会”成为干部谋取共同利益的平台
“反腐”是近年来的一个高频词汇,党中央通过“打老虎”、扫“苍蝇”,不断地加强力度打击害群之马,尤其是对违反党纪国法,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行为继续了严厉打击。但部分干部拉帮结派的行为并没有收敛,而且变换了各种花样,比如,“有些干部聚在一起搞同乡会、同学会,黄埔一二三期这么论,看似漫无目的,其实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是要结交情谊,将来好相互提携,这就不符合规矩了。”
“同学会”、“老乡会”都是久了不见联系感情,但是他们却利用这样的名义干着为他们自己谋共同利益的事,党在对这些事有了解之后就对这些人采取了行动,沉重的打击这些贪官污吏。一个干部应该知道自己的职责、责任,而不应为自己的利益而忘却了初衷,私自结交关系,谋取不正当利益就应该预见自己最终的“归宿”。
法律是其作为公民的行为底线,纪律是其作为党员的行为底线,而道德则是对其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提出的自我约束的基本要求。腐败就是因这些人对纪律的忘却,无规矩不成方圆,就要让这些人对自己的行为有所约束,要对于打着各种旗号结党营私的人加大惩治力度,始终与这种行为做坚决斗争。
作者:文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