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惩治、严制约,让腐败无生还之机
2014年,是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更是反腐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这一年内,中央的反腐力度空前加强,周永康、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大老虎”的相继被斩落马下,人民群众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铁腕反腐”的力度和气势。但是,在贪污腐败者一个接一个落马,人民群众额手称快的同时,有一种困惑总是如鲠在喉:近些年来,人们对腐败的认识和痛恨也不可谓不深,中央的反腐败决心不可谓不坚决,国家的反腐败力度不可谓不大,可是为什么贪污腐败分子依然是无所顾忌?腐败的情节和程度为什么不断突破人们的心理底线?贪污腐败分子为什么像春风吹过的野草,火烧不尽、前“腐”后继?
发生腐败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主要是我们对腐败行为的及时发现、严厉惩处的方法、措施和途径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使领导干部诱发“敢腐败”的侥幸心理;权力制衡的机制 还不够健全,权力过于集中在少数人,使领导干部存在“能腐败”的客观条件;少数领导干部放松个人主观世界改造,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扭曲,具有“想腐败”的思想动机。因此,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既是反腐倡廉的一条重要经验,也是进一步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基本路径。
所谓不敢“腐”,就是说加大对“腐”的惩治上。让欲腐败分子“不敢越雷池一步”。 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一是要强化惩治机制、加大执法力度和对腐败行为的惩治力度,形成“不敢腐”的政治机制和社会氛围。胡锦涛同志在十八大报告中提出,“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决查处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不管涉及什么人,不论权力大小、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严惩不贷。” 二是要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完善监督举报机制,使掌握权力者的行为置于阳光下,接受群众的监督。不敢“腐”,就是要让欲腐败者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捉住必严惩。
不能“腐”,就是把权力放在“法”的铁笼子里,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和约束,从而建立科学有效的权力分配、运行、监督、追责机制。让领导干部不能“腐”,首先要从源头抓起,从完善机制入手,坚持深化改革和创新,尽快形成使腐败分子难以得逞的体制、机制、法制,形成一整套“不能腐”的严格制度体系。其实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拓宽监督渠道。也就是通过一整套完备的制度、法制和机制规范领导干部对公共权力的使用,使其难以滥用权力、以权谋私,使腐败的“成功率”大大降低。
不想“腐”, 就是让掌权者在思想上能够自觉抵御不当利益的诱惑,使防腐从潜意识上着眼,正本清源。让领导干部不想“腐”,就是要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和道德修养,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形成“不想腐”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对领导干部进行持续不断的理想信念、道德情操、行为规范的教育,使其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自觉地限制私欲的膨胀,从而达到清正廉洁的目的。在反腐败工作中,不想“腐”是基础,不能“腐”、不敢“腐”是保障,只有“地基”牢靠,“高楼大厦”才能拔地而起,任凭雨打风吹。
“开弓没有回头箭”,是中央与腐败作斗争的决心,是艰难困苦、玉汝于成的信心,是实干兴邦、开拓进取的恒心。建设廉洁、高效政府更是“中国梦”重要的组成部分。笔者相信,在反腐工作中,只要我们牢牢把握让领导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这条主线,我们的党定能打赢这场反腐硬战。
(作者:赵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