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严格的规矩整治官
整治官赌将是“持久战”。只有确立官员涉赌必查,凡赌必究的制度预期,才能防微杜渐,避免官员从“小赌”逐渐沦为大贪。
官员参与赌博的问题,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近些年来各地查处的腐败案件,时不时有官员豪赌的情节。但进行全国性专项治理,相当于一次“官赌调查”,这应算是第一次。
既然是第一次,其剖析作用就不容低估。这么一项专项治理完成后,公众很自然地期望对官赌能有一个比较全面的了解:查了7000多名赌官,到底涉赌金额多少?赌资从何而来?其中有无涉及违法犯罪?这些还需要更详细的清单。
整治官赌跟民众关切有莫大的关系,理当让民众心里有本明白账。一来,一些官员的赌资可能为不法所得,甚至干脆是民脂民膏,二来,让民众参与监督,有利于防止地方在整治中弄虚作假,巩固整治效果。
官员赌风由来已久,此次结合“反四风”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央搞了一次全国性专项治理,但显然不可能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相反整治官赌将是“持久战”。
如何打好这场“持久战”,目前面临诸多不确定性。早在2004年,中纪委、中组部联合下发《关于严肃查处党员和干部参与赌博的通知》。此次,虽然全国查了7000多名官赌,但各地查处标准不一,而这各地不一的标准是什么,有关部门并未公开说明,表明对公开标准的犹疑。甚至各地纪委不约而同将官赌分为三种类型,即“小赌怡情型”、“利益输送型”、“因赌致贪型”,但当权力遇上“小赌”,它还能只是怡情吗?
2005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组织3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5万元以上的”,才算“聚众赌博”,才会入罪。
官员参赌,5万元以上理当启动刑事追究,绝不能以纪代刑,同时对于赌资5万元以下,也不能和普通民众一样,按照治安处罚法的标准惩处,党员干部参赌,惩罚的门槛理当比普通人更低,毕竟党纪政纪的标准要高于法律的标准,如此才能以身正人。只有确立官员涉赌必查,凡赌必究的制度预期,才能防微杜渐,避免官员从“小赌”逐渐沦为大贪。
要把官员赌风压下去,必须先把规矩立好,把游戏规则制定得比法律更严格。它必须说清楚,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处分门槛是什么,罚则是什么,处罚程序怎样。还要明确民众如何监督,纪检机关如何对待监督。在赌博问题上,官员有责任更严格地要求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