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腐败斗争中必须“敢于担当”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作为纪检干部,岗位重要、责任重大,尤其需要科学把握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建设规律,增强“勇于担当”的意识,从而有效提升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开创反腐倡廉建设新局面。
反腐倡廉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只有不断认识规律、把握规律、运用规律,才能保持旺盛的生命力。既要深入群众探索规律,将基层创造的新鲜经验上升为规律认识,在理性思考基础上完善廉政制度措施;又要从实践中发掘亮点,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系统梳理,为反腐倡廉深入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和理论支撑。
“勇于担当”就要胸怀全局。反腐倡廉建设要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就需要始终胸怀全局,把反腐倡廉融入广阔视野去谋划。在工作思路上,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向共进、同频共振;在工作措施上,要主动适应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助推科学发展的形势要求,着眼于治理防范改革发展中体制漏洞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在工作效果上,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的护航保障作用,把有利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
“勇于担当”就要有系统化思维。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之所以艰巨,就在于任何腐败问题都存在错综的因果关系和利益纠葛,不能简单用孤立思维和单向思维“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随着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建成,反腐倡廉建设的宏观规划体系已趋成熟,但在微观技术层面,还需要灵活运用系统化思维。工作任务的提出要系统研究,工作环节的设计要全程控制,工作手段的选用要多管齐下。腐败行为的产生基本都有一条完整的利益链,孤立地解决某个环节问题而忽视整体,难以收到根本效果。在治理腐败顽症时,可尝试运用整体思维排查隐性环节存在的宿疾。要运用发散思维,配合采用多种手段措施,做到既治理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又抓源头防控;既注重解决当前问题,又防止“问题之后问题”的发生,实现惩防并举、标本兼治。
“勇于担当”就要凝聚内外合力。反腐败斗争是少数腐败分子同党和人民不断博弈较量的过程,也是内外因相互作用的过程。因此,要加强自律,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媒体的监督,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开展工作;严格依纪依法用权,遵守政治纪律、保密纪律、办案纪律,把各项纪律要求转化为行为准则,习惯在法制的轨道上用权。要注重协作,主动请示汇报,及时把纪委的意见转化为党委、政府的决策;加强与职能部门联系,调动他们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广泛开展跨区域协作办案,推动案件资源优势互补、强强联合,实现案件查办的法纪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