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身追责是“决策质效不高”的治本之策
近日,为规范权力运行,不再允许“前任失误,继任买单”,山西省将对涉及国民经济、公共投入等重大事项实行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对决策严重失误将依法追究责任。山西省还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以“谁决策、谁负责”为原则,对重大行政决策严重失误或超越法定权限、违反规定程序作出决策,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等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一方水土一方官,一届任期一任官,地方官员对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宏观引导的作用,其作出的重大行政决策,涉及国民经济、财政预算、公共投资、重大改革、资源开发及就业、社保、医疗等重要内容,直接影响到当地的发展趋势。然而,由于部分地方没有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长效机制,导致一任官员一任决策,新官上任为快速凸显政绩,急于大肆进行操办各类新事项,即将到任官员为追求“稳健卸任”,以“不出意外”为首要标准,对于决策审批得过且过,但求不出错。因此,部分地方重大行政决策总是存在质效不高等现状,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当地发展进程。
山西省的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是“决策质效不高”问题的治本之策。“谁决策、谁负责”,将官员由于任期问题所产生的“不在任期不关我事”,“任期一到,万事大吉”等弊端直接遏止,无论任期长短、到任与否,官员将更加重视重大行政决策的“合理性”以及“科学性”,从“责任追究”倒逼“科学决策”,从而极大程度上提高决策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