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腐手段肆无忌惮发人深思
近日,兰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对杨林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被告人杨林犯受贿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从嘉峪关市副市长,到酒泉市委副书记,再到酒泉市政协主席,20年间,杨林的官越做越大,受贿也越来越多。“从1997年起,杨林几乎每年、每月都在持续不断地进行受贿犯罪。”甘肃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检察日报》)
据甘肃省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的办案人员介绍,杨林任嘉峪关市副市长l0年受贿34万元,任酒泉市委副书记两年受贿59万元,任酒泉市政协主席8年受贿l30l万元,并有290万元违纪资金。从受贿金额走向来看,阶段性逐年增加。任嘉峪关副市长期间,平均每年受贿3.4万元;任酒泉市委副书记期间,平均每年受贿29.5万元;任酒泉市政协主席期间,受贿、违纪资金平均每年l99万元。从担任的职务角色来看,随着职务不断变化,权力不断增强,其受贿金额不断变大。
从嘉峪关市副市长,到酒泉市委副书记,再到酒泉市政协主席,20年间,杨林的官越做越大,受贿也越来越多。为什么这样的官员会一路升迁一路腐败?这一问题着实令人费解,发人深思。
杨林的贪腐手段可谓肆无忌惮,从规划调整、建筑设计、房地产项目审批、旧城改造、征地拆迁、土地挂牌拍卖、人事调动、干部提拔任用、学生就业等涉及诸多方面,却多年无虞,可以想见我们的监督体系从一开始就是失灵的。
事实上我们的制度看上去很严密,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这些制度规定往往形同虚设,并不能约束官员,往往一个招呼一个暗示便搞定项目工程。正是监管制度疏漏乏力,才让杨林等在退休前大展拳脚,大捞特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