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责任提高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近日,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原纪委书记易建华严重违纪被“双开”的消息在长沙廉政网发布,这是今年以来长沙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的一个缩影。正人先正己,严防“灯下黑”,1-9月,长沙共严肃查处违纪违规纪检干部8名,并对17名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纪检干部进行了严肃问责。笔者认为:有责任就要担当,失责就要追责。在当前,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纪检干部,就要以身作则,要强化责任,提高认识,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以下情形一旦出现:对党委(党组)班子成员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不及时报告的;对作风建设监督检查不严,对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不力,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或者顶风违纪现象多次出现的;有案不查、瞒案不报、包庇袒护,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员干部中的腐败问题得不到及时查处的;查办腐败案件不执行以上级纪律检查机关领导为主的规定,或者不按规定报告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等,纪律检查机关(机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等将被追究监督责任。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成为悬在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
三强化、三提高,加强纪检干部修养。强化领导责任,提高廉政思想认识。坚持领导抓、抓领导,认真落实一把手“一岗双责”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强化学习教育,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坚持以发生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坚持开展警示教育,观看专题片等多种方式,加强廉政知识学习,切实增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意识,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基础;强化制度建设,提高工作服务水平。严格会议制度、考勤及请休假制度、值班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的落实,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实现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以德服人、以制度约束人。以加强个人修养为反腐倡廉建设添砖加瓦。(文/长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