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在押人员炮制假“立功”材料必将受到法办
高明看守所再有一名原副所长为在押人员炮制假立功材料受审。判决后他立马报称犯人“立功”。继佛山市高明区看守所原副所长李广鸿因替在押人员炮制假“立功”材料(详见羊城晚报7月29日“佛山新闻”版报道)受审后,该看守所另一名原副所长区锡斋于7月31日在禅城法院受审。据检方指控,区锡斋除替在押人员炮制假“立功”材料外,还主动为在押人员推荐律师趁机收受“好处费”。(新华网)
党的十八大后,党中央决定全面推进“法治国家”建设,全面深化执法制度改革,让“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面”,用法治的精神推进行政工作,推进执法工作,从而全力将我国打造成为法制化国家,逐步建设一个公平、公正和正义的国家,让社会主义国家在法治框架下,更具制度优势。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国法律的精神,也是建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社会需要。在党的领导下,我国的司法制度、执法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社会上仍然存在着大量的有法不依 、执法不严和执法不公现象,这种执法中的不作为和腐败行为,严重危害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危及了执法单位的公信力,也严重危及了群众对相关法律和单位的信任度。
严厉打击司法腐败和执法腐败,清除执法队伍中的腐败行为,是建设廉洁司法队伍的当务之急。在公开报道的假释事件中,就存在严重的腐败行为。有钱的人假释容易、有权有关系的人假释容易,这种现象,从统计学上将,必将是不正常的分布区间,从逻辑上将,必将是和非法利益相廉洁,从行为分析,肯定存在腐败行为。
借鉴人类反腐败的成果,必将加快推进我国廉政建设。香港在60年代在打击腐败中,建立了廉政公署,专门监督执法者,坚决查处执法者的腐败行为,清除这些存在于执法单位内部的害群之马。经过艰苦的查证和斗争,最终取得了打击腐败势力的成果,建立了廉洁高效的相关政府,为香港持续繁荣奠定了良好的政府形象。
现在,查处像高明区看守所原副所长李广鸿,替在押人员炮制假“立功”材料这样的违法事件,惩处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让执法者严守执法公正,让执法队伍中的枉法者,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我们才能守护法律公平公正的天平。(文/天外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