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盗官为业并非什么“反腐英雄”
最近有一伙盗贼,被网友称为“女侠”、“盗亦有道”。陕西彬县女子房云云举报称自己作案8起,却只被追究6起,没有被追究的那两起案子,是偷了合肥的两名官员。房云云还有一位同事,称“从来不对老百姓下手,专门偷官员。”明明是小偷,被当成英雄,“小偷反腐”给反腐制度带来了新的思考。( 腾讯网)
中华民族历来都有自力更生、诚实守信的美德,虽然在一些民间文学作品中,也塑造过一些如水浒英雄时迁般的侠盗形象,但在现实生活中,偷盗自古以来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也一直为社会所鄙夷。然而,近年来一些盗官团伙,打着“行侠”的旗帜,行着不义的偷盗之事,却因为他们偷盗的是官员,就被某些人认为是具有侠客精神,甚至冠以“反腐英雄”的称号,这实在让人感到匪夷所思。
那么这些盗官团伙是否真如他们自己所说的一般“行侠仗义”呢?从网友们的留言可以看出,很多群众之所以对盗贼产生同情,其主要原因就是认为他们“偷的都是贪官,不会对老百姓下手”,这显然存在理解上的片面,首先是这些人盗窃的动机,如果仅仅是为了行侠仗义,那么可以行侠仗义的事那么多,为何不选择体面一点的,而偏偏选择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来做呢?客观地讲,“不会对老百姓下手”这一点确实具有很强的迷惑性,其真实的原因,恐怕并非这些盗贼的认识有多么“侠义”,而只是主观上认为老百姓没钱,作案白费功夫,而官员有钱,容易得手罢了。
其次,一个盗贼凭借什么标准来界定贪官?如果仅仅以从官员家里偷出的一些钱物就能认定一个官员一定为贪官,那么一个真正贪污受贿的官员将自己的非法所得藏得更加隐秘,找不出来,是否就能说明他是一个清官呢?若仅凭盗贼的偷盗就能反腐,那国家成立这么多反腐调查部门还有什么必要呢?其实,如同各行各业的人一样,官员之中也有穷有富,清官的家庭并非都贫穷,贪官的家庭也并非一定就有多富裕,这与每个人所遇到的基础条件、机遇等是密切相关的,不能一概而论。最后,从盗贼对所盗窃财物的使用上来看,基本都是在供自己大手大脚挥霍使用,既没有捐献贫困地区,也没有用于支助失学学生,谈不上有公德心,就更谈不上有什么侠义精神了。
实际上,作为共和国的公民,所有人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群众的财物需要得到保护,官员的财物只要是合法所得,也应该受到保护,否则将失去公平的基础。但同时也应该看到,我国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阶段,贫富差距有所呈现,群众对官员腐败问题更加关注,反腐的有效手段和措施也值得研究,但盗官反腐并不可取。
这种以盗官为荣的认识,正是社会上一些矛盾激化下仇官仇富心态的集中体现,虽不可避免,但我们应该坚持用正确的眼光和平和的心态理性地去看待和分辨,才能发现事情的最终本质,否则便难免落入人云亦云的片面之中了。(文/天外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