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三公消费”公开化精细化
雷厉风行的中央“八项规定”成功地遏制了让公众深恶痛绝的“三公消费”,这种成功起码可以从各部委和各地方公开的财政清单上看出来,一些部门的公务接待和公车购置费用甚至变成了零。“三公”确实从数字上降下来了,而且是急剧下降,可事实真如数字反映的这么乐观吗?要警惕那些花惯了钱的部门和官员玩儿数字游戏,使看得见的“三公消费”变异。
目前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的预算报告中,仍然存在“说不清道不明”之处,不仅让人“雾里看花”,更暗藏一些“花钱花招”。有人说,地方版预算中的“其他支出”,业已成为权力花钱时的“公共情人”。这话或有偏颇,却也不难实证。
“其他支出”具有隐身衣效果,让各色三公浪费,以及介于“消费”和“浪费”之间的灰色支出,终于有了埋单的空间。而现行预算法偏偏又规定,年度中财政资金在科目间“流转”不需人大审批,于是更放任了“乱花钱”的风险,最终呈现出来的特点,就是“外行看不懂、内行看不到”。
与以往提着各种礼品东奔西走不同,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网购+快递”的形式,无疑让送礼变得更加隐蔽。一些网店不仅可以把礼品和发票寄到不同的地址,还可以将发票内容开成“办公用品”、“会议费”等,为公款送礼提供便利。
一些部门之所以要“逆流”而上,无非是想打通上下关节、增进部门“情谊”,将来在评比、审核时图个方便,在要项目、上工程时占个优先。这种公款送礼,因为打着公事公办的旗号、穿着礼仪文化的“马甲”、戴着各种节日的“帽子”,往往送者自然,受者坦然。殊不知,如此礼尚往来,绝非正常“公务往来”,而是以关系往来换取部门利益,其结果是浪费了国家资财,败坏了党风政风。
公款一旦无法私用、滥用,公款送礼就失了“源”。最重要的是实现“三公”消费公开化、精细化,管住乱花钱的手,通过更为透明、详细的预算决算制度,从公用财政角度扎紧政府部门的“钱袋子”。(文/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