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
东方早报报道,河南长葛陈先生在平顶山交警队支队处理肇事面包车被扣押相关事件时,因为扣押车辆停车费由谁缴纳问题,引发一交警支队工作人员“国家法律就是放屁”的言论。(人民网)
执法者说法律就是放屁,这不仅是蔑视亵渎法律的问题,这就给人们传递着一个信号,这位警察既然能够这样说,他就必然有其依据。现实中,一些干部高高在上、漠视民生,“跟老板很亲,跟百姓很远”“对人民币很热,对人民很冷”,在群众面前摆架子耍官威,甚至与民争利。一些人权欲膨胀、权大于法,把制度法律当成了稻草人,什么底线都敢触碰、什么禁令都敢突破、什么事情都敢做。
国法挂墙上做做样子,“家法”则完全是没有道理可讲,只有利益可言的东西,一句话,你不认也得认,不依也得依。一旦公共事务管理者心中没了“民”的位置、行事没了“法”的约束,那么手中的“权”势必异化变质。“干部就得骑马坐轿”之类的特权思想就会滋生,多拿多占、损公肥私、以权枉法等特权现象就会层出不穷。如何认识自己?如何看待权力?都是党的干部对于“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这个根本问题的回答。
“公权为民,一丝一毫都不能私用”,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对手中握有权力的公共事务管理者来说,不当官老爷、不失公仆本色,是一个永恒的课题。时时对照群众这面镜子,处处比照法制这把尺子,我们就能不忘鲜红国旗下的宣誓、无愧父老乡亲的期望,凭着共产党人的赤诚与肝胆,“绿我涓滴,会它千顷澄碧”,不断拧紧着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文/旸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