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让党员不想奢靡
中共党员用自己的合法收入购买豪车、名表,会不会受到党纪处分?昨天,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明确表示,这些人的行为,明显超出了当地正常生活消费水平,也破坏了群众心目中党员应当是社会主义新风尚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践行者的良好形象。对这样处理私生活的党员,党组织不能不管、不能不予过问。 (新浪网2015年11月19日报道《党员合法收入过分挥霍 中纪委:要管》)
有些人会说,合法挣来的钱自己应该想怎么花就怎么花,中纪委会不会管的太多了。我想说,中纪委管的一点也不多。 虽然,用合法收入高消费不违法,但对于党员而言却是违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就说明,求享乐搞奢靡,是党纪国法不允许的。
俗话说,由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如果党员干部享受惯了住高级别墅,开顶级豪车,穿高档名牌的奢靡生活,消费档次一旦上去就很难下来,一些党员干部难免逐渐走向挥霍无度,接下来收礼纳贿也就是水到渠成了。这就为贪污腐败的发芽埋下了“催化剂”。
中纪委“过分”要求党员禁止奢靡,是从根本上去营造“不想腐”的氛围,是一条治本的反腐好纪律。中共党员是我党的基础,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是我党的优良传统。作为一名党员,就不能像普通老百姓一样随心所欲,而应该继承和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彰显党员的先进性,给群众树好榜样。(文/芙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