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预案内容,须明确责任主体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工作做了详细部署。与2005年印发实施的《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相比,新版《预案》在适用范围、分级标准、组织体系、应急响应等方面进行了调整完善,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相关规定。(《新华网》,11月27日)
“凡是预则立、不预则废”,近年我国安全事故频发,也锻炼了各级地方政府处置应急事件的能力,各类应急预案则在其中起了很大作用。根据预案的内容,快速、果断、有效地处置应急事件,避免次生事件的发生,全面保障群众人民财产的安全。
完善预案内容,细化事件分级标准,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由调整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4个级别。调整事件处置组织指挥体系,成立应急领导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细化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的指导协调和组织管理工作。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职责和应急处置措施。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健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落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提高各单位协调应急处置能力。
明确地方政府责任主体,预案要求电力监管机构要加强与地方人民政府的协调沟通,协助地方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我国大部分城市用电归口为国家电网,直属部门为发改部,由于电力等部门行业性质较强,造成部分管辖权限不明。这次预案进一步明确了电力事件的地方责任主体,要求事发地人民政府负责本区域事件应对工作,启动应急响应,指挥应对工作,能够更迅速地启动应急预案体系,协调各部门和应急组织机构,全面处置好大面积停电的应急事件。控制事故范围,尽快恢复电网正常运行。同时《预案》还增加了监测预警和信息报告规定,对预警信息发布、预警行动、预警解除和信息报告等监测预警工作机制进行了规范,在总结了近年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将对提升全社会电力应急能力起到积极推进作用。(文/郝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