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打老虎又打苍蝇
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侵害的却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新华网》,12月1日)
十八大以来,“老虎、苍蝇”成热议的流行语,“老虎”是多违违汉的领导干部”,“苍蝇”则是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群众身边、基层机关一些党员干部。打“老虎、拍“苍蝇”,人们无不拍手称快。
十三中全会以后,我国的反腐行动取得了辉煌的成就,各类“老虎”相继下马,纷纷接受了法律的制裁。“老虎”和“苍蝇”一起打的行动更是大快人心,但仍有小部分“小苍蝇”不思醒悟,甚至变本加厉,看来打“苍蝇”的行动我们还在路上,还要加强。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在某种程度上,基层干部代表地方政府的形象,影响着一个地方民风的好坏,群众也把他们当作党和政府的代言人。回顾近年来舆论关注的基层腐败案件,包括征地拆迁、项目审批、截留挪用公款等,成为“小官巨贪”的集中渠道,这不仅伤害群众利益,疏远了党群干群关系,还破坏党和政府形象,降低了政府公信力。“小官贪腐涉及面广,影响更为恶劣”。
打“苍蝇”就是要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强化制约,形成科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要强化监督,让监督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扎紧“不能腐”的制度笼子,才能从根本上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还要不断加强党员队伍自身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做到学法、用法、守法,从根本上预防腐败。(文/柳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