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中华传统美德不可走偏
中纪委法规室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了规定。一是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要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也就是说,对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一律不准收受。二是收受其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的,要予以纪律处分。(11月27日 新华网)
随着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出台,各地出台各项类似规定,也因为这些规定的出台很多违规官员被处罚、下台,这本是一项顺应民心的好政策,但却越走越偏,越用越死,最后正常亲朋来往、一个普通的生日宴、婚礼都不准办。
《礼记·曲礼上》:"太上贵德,其次务施报,礼尚往来,往而不来,非礼也;来而不往,亦非礼也。"中国自古就是一个注重“礼”的文明古国,人情世故、亲情关系皆在“礼”上体现。也正因为有“礼”的存在,平日里繁忙的亲人朋友们在一年到头的春节里、重大节日和喜庆日子里才能相聚一堂、联络感情,面对面的交流远非现在发达的通讯工具能取代的。在现代社会,无论哪个国家,人与人之间节日期间相互走动、拜访、请客、送礼都是普遍现象,是表达利益、微细情感的主要方式之一。“礼尚往来”也是我国的传统美德之一。所以,虽然八项规定、六项禁令中有规定,但那也是有前提条件的,正常的、亲朋好友间的人情世故和礼尚往来应该是可以的。
当然,也不乏有人利用这一美德而走偏,让美德变质,借过节之名行贿赂之实,使人情过了线,但这不能成为禁止人们包括领导干部在内开展正常的日常交往。现在中纪委法规室也已表示《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没有对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等行为搞简单的“一刀切”,只希望在位的领导干部吸取前面已经落马干部的教训,在开展正常的交往活动时不要剑走偏锋,引火烧身,使“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能真正发挥作用,同时也不要借“礼尚往来”之名玷污了中国传统美德。(文/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