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决打击扶贫攻坚中“腐败蚊蝇”
节日期间,河南省平顶山一村会计代表村两委慰问一户贫困群众,趁人不注意将200元慰问金中的100元据为己有。100元钱甚至不够一餐饭钱,但侵害的却是弱势群体的利益。(新华网)
村官,顾名思义,是村一级干部,是最基层的公务人员。村官官小,却担负着党和政府相关政策在“最后一公里”执行的重任。然而近年来,村级违纪腐败案例发案率居高不下;村干部直接面对广大群众,村级违纪腐败行为将极大地侵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已然成为基层的“腐败蚊蝇”。
11月23日,中央召开了十八届五中全会之后的首次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严令,要求采取超常规举措,拿出过硬办法,举全党全社会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要逐级立下军令状,层层落实脱贫攻坚责任;还要实行最严格的考核督查问责。这标志着全国已进入了扶贫开发攻坚拔寨的冲刺期,也意味着一批批项目将往基层倾斜,一笔笔资金将往基层投入;村级干部手中的权力将越来越大,经手的资金将越来越多。村级干部的腐败预防迫在眉睫。
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下大力气查腐败案件,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收到了明显效果。在当前的形势下,笔者认为,在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同时,坚决不能放过“蚊子”,尤其是扶贫攻坚中的“蚊子”。在村级干部中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认真宣讲政策,村级干部按照精准扶贫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约束行为;要开展警示教育,村级干部树立精准扶贫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守纪律讲规矩意识;要强化村级监督,建立精准扶贫纪检监督机制;要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村级干部的各种腐败问题。
党的扶贫攻坚战已发出号角。坚决打击扶贫攻坚中“腐败蚊蝇”,保证精准扶贫攻坚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文:清清水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