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岂能为私情做担保?
在七份时间跨度长达五年的保证书中,署名黄涛的保证人向刘英(化名)作出多种承诺,“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保证书上除按有指印外,还加盖有“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的公章……(11月25日山东商报 )
此案中,情妇拿出的7封“离婚保证书”,这于早就见过不同版本的贪腐官员“保证书”的网友而言,这已经算不上什么新鲜事儿了。但是此案中“保证书”上鲜红的公章,还是惊呆了不少围观的小伙伴们。法庭庭长黄涛以私人名义写给情妇的“离婚保证书”,居然堂而皇之的加盖了公章,如此公私不分,除了荒唐滑稽之外,也暴露了现实官场中的公章乱象。
其实,近年来领导干部写保证书黄涛并非首例。什么“永远保护好你”、“不离婚,就离家”、“向党保证结婚”、“打掉胎儿互不来往”、“一周必须发生4次关系”、“菩萨,请保证我们顺利结合”等,真可谓是琳琅满目、花样百出、煞费苦心。报道中的“非常爱你,不再欺骗你,把你的话当最高指示,2015年五一后办理离婚”,只不过是又一利用手中的权力贪图女色、颓废堕落,一张张不能兑现的“空头支票”而已。看似有公章为证,在“依法办事”,更有妄图以法律的权威顺利修成“正果”的痴心。实则在为党纪法规所不容,为社会道德所不齿同时,不但折射出官员自身党性堕落、思想政治意识腐化外,更映射出相关部门的监督缺位。
官员的情妇多是为了权力和钱财,这已经成为共识。而刘英为了让其一纸承诺更有证据效力,丰县法院顺河法庭公章出现在了一个它本不该出现的地方——“法官情妇的保证书”上。事情本身很荒唐,但在荒唐的背后,却让公众更加形象的看到了情妇们“恋上官员”的真实目的。
为官者,一定要时刻保持清醒。官员动用公章的权力只是代人民掌管,管得好,管得正确才有权威,才有可能继续掌管下去。而把公章当成权力任性的资本,不但不严格要求自己,还处处放任个人的生活作风问题,留给情妇一纸盖了公章的承诺书,这样的法官,撤职查办已经不需要任何的商量!(文/孙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