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辞职办酒席 难道这就是觉悟
村主任为给儿子大办婚宴辞职的新闻,引发热议。他为了给独子办个“像样的婚礼”,向纪委报备酒席数量未获通过后,选择了辞职,随后顶风办了40多桌酒席。(《人民日报网》,2015年11月22日)
面对这则新闻,有些人不解的问:“党员村干部辞去了公职, 就是普通人了啊,办酒席可以不受限制吧?”但我们不能忘了: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扮演很多角色,对于党员、干部来说,不论他担任什么职务,是否担任职务,“共产党员”永远都应该是他的”第一身份”。
2015年10月18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条例》第126条规定: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廉洁自律准则》第三、四条也讲到中国共产党全体党员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这就是党员同志一生的行为规范,不因职位高低而缩减。
为儿子办酒席,花自己辛勤劳动赚来的钱,本无可厚非。但事实上,党员、干部这种想法和行为是有问题的,实质上是思想放松了警惕。思想的阀门松懈,思想就慢慢被各种欲望填满,走上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贪污腐化的歧途。
拉紧思想阀门,做一个讲党性的人。思想指导行动,党员、干部应树立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作风;心怀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的大义;保持守得住清贫理、把得住小节、经得住诱惑的情操。党性是党员的灵魂,作为一名优秀的党员、干部,就应该少一些攀比心,多一份踏实淳朴,应该认识到讲排场,比阔气,只会造成名声的败坏和引来群众的猜疑。
心系群众,致力于党的事业。清楚的记得“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的入党誓言。时代发展,誓言永不退缩,但是部分党员却变了心。为了追逐名利、面子,辞官,将人民抛出脑后,背弃党赋予的光荣使命。共产党员、干部“第一义务”是为人民服务,“第一责任”是为党工作,找准自己的定位,明确自己的责任,争做“第一”,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每名党员、干部都是党的形象大使,推动党事业发展、引领社风民风,需要“关键少数”党员干部的引领,更需要八千多万党员的模范带头,引正气,拂清风,兴人民事业,壮党之实力。
(文/小瓶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