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微知著,警于“小处”
11月16日,山东菏泽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到县城了解苹果价格,在某水果副食超市聊天时,吃了1个苹果没交钱。随又进入另一家超市,老板送给魏衍顺1个苹果当样品,没有交钱。身为公职人员,吃拿商户苹果……魏衍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县纪委对其诫勉谈话通报处理。(中国经济网)
相对于盛行的吃拿卡要,这是一起非典型的因“违规逾距”而受罚的个例,实属罕见,不免让人有些少见多怪。
对于曝光的“两个苹果事件”,有人打抱不平,有人鸣锣喊冤,有人不以为然,有人叫好点赞,众说纷纭,各执己见。为两个苹果就被诫勉,是不是有违人情常理,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
一两个苹果能不能成为评判一个镇干部是否廉洁清正的标尺,仁智互见。对当事人的处理,自有纪检和组织下定论并提供依据,不好妄下评述。但笔者认为,无论这一事件的社会反响如何,对于魏衍顺们而言,都是一记长鸣的警钟。
反腐应该“零容忍”,纪律规矩当然也要令行禁止。党纪的严肃性就在于它要求无论什么人,什么时候,何种环境下,都应当自觉遵之守之,没有例外,没有下不为例。我们常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千里之堤毁于蚁穴!你只是用一个小动作伸手拿别人一个苹果,似乎是可以原谅无可厚非的的,但小动作做多了,习惯成自然,也许会由小及大。今天一个,微不足道,明天一筐,无伤大雅,久而久之,后果难料。有人说“小贪小占,大贪不犯,公安不逮,法院不判”,殊不知心中无度,必然导致行为的失控,小贪小占吃拿卡要同样败坏社会风气,玷污社会纯洁。小贪小占,无疑是廉政道路中的“拦路虎”,是不少官员自毁前程的推手。利用身份条件的便利,使小贪变大患的例子不胜枚举,小贪巨腐,大抵都是从从蝇头小利开始而终成大恶。从一定意义上说,诫勉正是对干部的警醒和保护。
小恶也是恶,勿以恶小而为之。一草一木一果一蔬事小,法规纪律群众影响事大。小洞不补,大洞难堵,防微杜渐,必须自觉从思想上筑起坚固的防护堤坝,任何小事小苗头都应当有所警觉,知微知彰,从我做起,从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做起,以“一毫一厘,民脂民膏,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为警训,洁身自好,且不可有意无意地僭越、忽视、乃至无视戒律的存在而因小事失大节。无意,证明你缺乏起码的自我约束,很难说你是百分百合格的党员干部;有意,表明你有个人欲望的诉求,离合格相去甚远;如果是明知故犯,就不单是合格与否的问题,而必须要受到法纪的惩戒。触碰纪律底线,不允许有意或无意,更不允许明知故犯。
“苹果事件”非常清晰地告诫有些人:小处不可随便,私欲不可膨胀,在准备拿起第一个“苹果”的时候,就要给自己的大脑敲一敲钟。
清风两袖朝天去,免得闾阎话短长!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的提升,相信更多的人会对此有更成熟更深刻的感悟!
(文/易朴拉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