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宪法宣誓彰显宪法权威
从明年起,北京市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前,需按照统一誓词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对《北京市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组织办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进行审议。(摘自2015年11月27日新华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正式规定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向宪法宣誓制度将成立公职人员入职前的必修课,不仅是北京,其他各处省、市都在逐步出台相关的制度和办法,可见其意义重大。
向宪法宣誓有助于树立宪法权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任何法律和规章制度都不能违背宪法,要建立法治国家,就要在宪法的框架下,任何事、任何行为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
向宪法宣誓有助于增强公职人员的宪法观念。经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庄严的就职仪式上向选民或者代表机关宣誓,对国家法律和权力赋予者郑重承诺。通过宪法宣誓可以使国家工作人员明确权力来源于宪法,宪法高于权力,宪法约束权力,按照宪法法律规定行使权力,并产生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感,时刻受到誓言和自身道德良知的约束。
向宪法宣誓有助于提高公民的宪法意识。万众瞩目之下庄严的就职宣誓,可以使宣誓者本人和民众同时从神圣的仪式中经历神圣的体验。宣誓仪式本身就是一次很好的宪法教育,有助于公民更好地认知宪法,使尊重和维护宪法权威成为公民的心理基础。
向宪法宣誓有助于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开展普遍的宪法教育,对于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和宪法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关于宪法教育是普及宪法知识,以宪法凝聚社会共识的有效手段,有助于培育和塑造宪法文化,使全社会尊重宪法、热爱宪法和信仰宪法。
(文/曾曾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