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蚊蝇腐败,刻不容缓
河南省纪委近期对2014年以来基层腐败专项治理中查结的3263起案件梳理发现,涉及党员干部中,乡镇科级干部占13%,村级干部约占40%,职务最低的为村出纳、村小组组长,甚至农村敬老院院长、小学校长。
随着深入打击腐败的开展,“老虎”纷纷落马。而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老虎苍蝇一起打"后,随着拍“苍蝇”力度的不断加大,基层党风廉政状况比以往有了明显好转。然而有这样一些人,连“苍蝇”都算不上,顶多只能算是“蚊子”,没有实际的官职,手中只有一点点权利,却横行乡里,肆无忌惮,败坏了基层干部的名声,让老百姓深受其害,严重影响党群关系。
蚊蝇腐败大多涉及钱财不多,但其覆盖面广,危害大,影响深远,并且这些“蚊蝇”私拿的往往是老百姓的“救命钱”,老百姓有苦不能言,造成的恶劣影响可想而知。
“蚊蝇”数量多,分布广,危害深,所以我们不能因为它小,就对其视而不见。滴水石穿,蚂蚁吞象,如果忽视了这群“蚊蝇”的危害,迟早会被其所害。治理“蚊蝇腐败”,不仅要靠当地纪委的切实监管,也离不开当地老百姓的监督。避开乡镇熟人社会的原则,可以各个地区纪委交叉监管,而对于乡镇百姓,则要大力普法,只有学法、懂法、知法,才会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基层是沟通百姓与政府之间的桥梁,水能载舟,亦能覆舟,不能让一群“蚊蝇”违背了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所以打击蚊蝇腐败,任重而道远。
(文/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