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两个苹果引起的思考
11月25日,齐鲁晚报官方微博@齐鲁晚报发布山东巨野县纪委、巨野县监察局关于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通报,山东巨野县田桥镇政府办公室主任魏衍顺因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11月25日中国新闻网)
一个官员吃拿商户2个苹果未交钱被诫勉谈话,有些人认为这是很普通平常的一件事或一种行为,没有必要对其上纲上线;也有些人认为这家超市的老板与这位主任很熟,熟人之间送两个苹果之类的东西吃,就对其处罚还是有点冤。总之,对其事件说法各一。
不过,仔细想想,其实这位主任受到的处罚是合理的,既不夸大其行为也不存在一丁点冤。主要从两个方面思考:一是身份问题。如果这位主任只是一个普通老百姓,在与超市老板存在私人朋友关系情况下,那这件是可以认为是很普通平常。问题是这位主任既是党员又是干部官员,代表群众的利益和党员干部的形象。“事无巨细”,作为一个党员和干部,就应该从小事上做起,也应该从小事上应以一个党员和干部的身份尽职尽责!二是习惯性问题。从这件事或行为的发生看,这位主任不是有意的,而是随意,这充分说明这位主任平时就存在很多的习惯性行为,没有从根本上去认识和反省,没有充分认识到在“反四风”的高压态势下,任何一个党员和干部所做的任何事情,无论大小,都是是关系到党员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的大问题。
所以,作为党员干部,我们随时都要认识到自己在任何场地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群众的利益和党员干部的形象,都关系到党员干部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利益观、群众观;要充分把自己所做的事,放在全局的天平上去考虑,坚决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文/一叶扁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