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执法为法不容
近日网友曝光,河北武安市永峰公路一治超站,涉嫌超载的货车车主侯某拒绝检测后遭执法人员开车碾死。昨日下午,武安市交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启动该超载货车后,侯某自己钻到车轮下试图阻止其货车被开走,后遭碾轧致死。目前,2名执法人员已被刑拘,3名执法人员被警方控制。武安市交通局一副局长证实,交通局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后者获赔76万元。(摘自新京报讯)
笔者通读新闻报道,顿觉内心酸楚,两名执法人员的暴力执法,让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消失了,让一个家庭就这样破碎了,再看执法人员本身,2名执法人员已被刑拘,3名执法人员被警方控制。武安市交通局一副局长证实,交通局与死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后者获赔76万元。那么此事所造成的后果仅仅就这样吗?不,作为执法人员,他损害了不仅仅是他个人的名誉,还损害了他的单位名声,更甚者,是抹黑了我们党和政府的形象。就因为执法人员的执法不严不慎,执法暴力血腥,给群众带来了伤害,也让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的心里有了丝污垢。
我们党的最高价值取向,是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现在正值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方针时期,作为具有执法权的执法人员,执法本就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活更加美好,其执法一定要合规合法,不藏私心,让群众遵守法规法纪。(文/旭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