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有制度约束才是最有力的约束
湛江市麻章区的公安局副局长黄永春,被村民实名举报公车私用,而举报的人居然是他的亲侄子。除了公车私用问题,举报人还反映黄永春利用警察身份参与经商牟利、指挥他人殴打村民、违反计划生育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此,郑泽晖现场连线湛江市公安局,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调查,黄永春公车私用的问题属实,目前已被停职,其余问题还在调查当中。(新华网)
在经历“情人”反腐,“妻子”反腐后,现在又出现了“侄子”反腐,在这一台台看似“大义灭请”的反腐大戏轮番精彩上演的时候,我们看到了社会成员、亲属对反腐的参与,但是我们更应该问这种“泄愤”式的群众反腐能走多远,这个时候我们的制度反腐又在哪里。
习近平同志曾强调,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形成不敢腐败的惩戒机制,不能腐败的防范机制,不易腐败的保障机制。制度是做根本的健康力量,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更加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是十八大报告提出的要求,也是关系我们党的肌体健康、回应群众强烈呼声的重要内容。如何建立一套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如何既设“高压线”,又安“警报器”?
很多案件,提醒我们:一方面,要加快建立立体化的制度防护网,如加快推进个人住房信息联网、不断完善反洗钱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对“裸官”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三公经费”使用的绩效考核、加快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等等。做到疏密有致、惩防并举,既关得住老虎,又飞不走苍蝇。另一方面,必须从发展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做起,以民主决策取代“一把手说了算”,以公开透明取代私相授受,实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
诚然,制度反腐任重而道远,但唯有制度的约束才是最有力的约束,也只有在制度下的反腐才能实现干部清廉,政府清正。(文/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