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章立制须征询群众意见
好的制度不仅要传递广大群众意愿和要求,还要反映社情民意,制度实不实,得看它是不是背离群众“纸上谈兵”,这就要求制订制度既有“下得去”的调查研究,又有“上得来”的群众意见建议。
建章立制,“因地制宜”是基础。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地都是在突出查找“四风”问题,但是各地存在这些问题原因、性质和特点却不尽相同。因此,要结合本地、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建章立制,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建章立制的作用。同时要紧贴基层,符合基层工作特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其目的就是要求我们党员干部做好群众工作,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所以建章立制必须要符合各地实际情况,要紧贴“地气”。
建章立制,“立足民意”是前提。立足民意是制定各项制度的前提,也是制度得到贯彻执行的重要依据,任何脱离民意的制度都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各地所建立的规章制度不是“想当然”,也不是“一锤子买卖”,必须要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还要让群众来评一评、审一审。在建立制度的过程中,要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情考虑进去,用群众观点制定制度,用群众方法使制度更加完善,真正从群众利益出发、从实际出发去思考问题,制定出的制度才能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才能使群众的意愿得到落实,群众才会支持和拥护。
建章立制,“服务群众”是关键。要紧扣“干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建章立制,以制度来保障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要充分尊重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最大限度地回应群众的诉求,不要一味求“多”,以“多”来定指标,验效果。不要闭门造车、自娱自乐,使制定的规章制度空洞无物,要建立多渠道群众监督机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制度“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为群众服务,经得起群众检验。(文/米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