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能保障舌尖安全,就是“渎职”
8月5日上午,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发挥检察职能,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江西宜春检察机关在2014年高安“12.27”病死猪事件中,共查处蓄牧水产局、商务局相关人员渎职犯罪12人及相关联犯罪6人。(《人民网》,8月5日)
食品安全是全国,甚至是全世界都关注的问题。检察机关对食品生产、流通、销售等各个监管环节的监管必须严格查办。食品安全不只关乎人民的利益,更关乎国家的利益,一个民族的强大,身体的强大是少不了的,更何况,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牵涉到的不仅是人民,还有更深层次的东西,比如说:国家食品安全检查局的监管,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检查机关的查办等等。食品安全牵涉的更是一个国家人民对党的信心,是党对人民的一种责任。
据悉,全国检查机关开展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把打击食品安全领域渎职犯罪作为工作重点。仅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全国检查机关就立案查办食品安全领域贪污贿赂罪犯案件405件486人,渎职犯罪案件429件652人。这说明了什么?我国食品安全的保障环节出了极大的问题!这是官员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而造成的后果。未能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就是官员的失职,渎职。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如何让“菜篮子”更安全,老百姓吃的更放心?这需要从源头开始全方位打造监控体系,让食品安安全全的进肚。要想实现“舌尖上的安全”,离不开监管的“规范化”。监管的“规范化”要从源头开始,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质量防线都要严格监控。在农产品方面,要加强质量把控,加强引导和培训,同时还要提高农民素质,提高农民的责任意识。在农产品监管方面,容不得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流于形式,必须严格管理,增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源头监管和综合治理,实行安全链条全过程严格管控,种到土里的要无毒无害,吃到嘴里的要健健康康。对于食品种植养殖、兽药滥用和产地源头污染问题,食品生产环节非法添加、掺杂使假和流通、餐饮环节不规范问题都必须严格管控,让食品安全得到有效的保障。
(文/长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