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骗组织改年龄被降绝非小题大做
江西省抚州市纪委通报了1起党员干部违反组织纪律的典型案例:广昌县环保局原局长刘赟严重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填报个人出生年份,欺瞒组织,同时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经相关部门研究决定,给予刘赟开除党籍和行政撤职处分,降为科员。(中国纪检监察报)
近些年频频有官员被爆出年龄造假问题,一些官员本想通过改年龄让自己更加年轻些,好在位置上多坐几年,却不料被自己改的年龄拉下了马,也许有人觉得冤,现在选人用人强调干部年轻化,自己虽优秀但年龄不占优势,故出此下策,有的甚至更厚颜无耻地说“改年龄是为了再为组织多干些年”实际上,组织部门一再强调,年轻化不能简单地理解为低龄化,最近几年从中央到底早已经不搞年龄“一刀切”。因此,拿这条说事,与事实不符。
中国官场,改年龄几乎是个“你懂的”的话题。相对而言,在体制内很多职工也在改年龄,只是方向不一样,一般的工作人员都想自己的年龄再大一点早点退休,拿到退休金,而一些官员特别是手握实权的“一把手”们改年龄是为了在位置上尽可能多呆。这一减一加,折射出很多的问题,有体制问题,更涉及官员的诚信问题。很多改年龄的官员还闹出哥哥比弟弟小,十五六岁就大学毕业等笑话。
党员干部更是一名国家公职,连父母赋予他的年龄都能造假,很难说他还有什么不敢做的事情。这不能不令人感到当下一些官员道德水准的下滑,也不能不令人反思我们缺失的诚信教育更重要的是缺少对于丢失诚信者应有的制度惩罚。
改年龄是自欺欺人的事情,一个连自己都要欺骗的人,很难想象他如何能做到对组织、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让人民很自然地想到改年龄背后的动机无非是想延续权力为自己继续享受着权力寻租带来的安逸生活。面对这样试图以欺骗组织妄想继续做“官”的,我们需要不断补齐制度上的短板,让那些丢失诚信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文/兴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