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新法规不容德行有失
10月21日,《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同时向社会公布。新修订的两项党内法规再次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两项新法规一方面提高了廉洁自律的标准,另一方面强调了党纪处分条例的最底线,扩大了党纪党规在全党范围内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可见,党中央对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在廉洁方面不容德行有失。(10月27日人民网)
德是中华民族传统的信仰。自古以来,无德之人,上不可为君臣,下不可为家翁。在中国共产党成长壮大的历史进程中,正是抛头颅洒热血保家卫国、“不拿群众一针一线”、“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这样朴素崇高的精神追求,凝聚了一个政党改变中国命运的力量。今天,经济发展,物质充裕。面对长期的稳定和平稳的发展,执政党内一批,甚至是一大批成员受到了考验,自我要求降低、信仰沦陷、价值观扭曲,由此出现了一些无视法规纪律的贪腐行为,辜负了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也极大地影响了党的形象。守纪来源于内心的道德坚持,《中国共产廉洁自律准则》对8700多万共产党员在廉洁自律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准则侧重自律,也就是自我的德性修养。因此,广大党员必须继承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始终保持公仆本色,始终葆有奋斗精神。
行是德的外在体现,有具体的规范和纪律。中国共产党是一个务实的政党,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改革开放……都是在实践中检验中国共产党的行为规范和纪律。正是严格的党规党纪,爆发出一个政党改写历史的战斗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狠抓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党内一些问题凸显,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突破党纪底线,触碰法规高压线,不断架空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同时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管党治党方面也取得了一些经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总结经验的前提下,针对现在在遵守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把纪律规范和原则要求具体化,使行必究,究必果,果必严。因此,广大共产党员有规可循,必不敢逾矩。
德行有失,必不能居家族之望,更何况庙堂之高?作为执政党,党内也必不容德不足以自律,行不合于他律的党员干部。两项法规是在新时期、新阶段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总结和探索,未来还将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但我们可以肯定的是,德和行是管党治党必不可失的核心内容。(文/张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