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揭秘”玩弄自己
昨天,中央纪委机关报刊文解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文章例举某大学历史系教授、党员冯某在一次受邀回母校为大学生做讲座时,以“真相”、“揭秘”为噱头,大肆宣扬历史教科书中的党史很多都不是“真实的历史”,混淆视听。依据《条例》冯某违反了党员不能公然歪曲党史、军史的政治纪律,应受到纪律处分。(《人民网》12月21日)
大学教授是传道授业解惑之人,阐释自己的学术见解是其权利,那么,其是否什么话都可以说、什么事都可以讲?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因为但凡权利必有界限。
笔者认为,如果只是对党史、军史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价,没有改变历史的内容和真相,则不构成违纪,也无可厚非,但冯某以“真相”、“揭秘”为噱头,大肆宣扬历史教科书中的党史很多都不是“真实的历史”,属于故意歪曲事物的本来面目,对事物作不正确的反映,显然违背了一个共产党员应该坚守的政治立场。
还记得我们的入党誓词吗?还记得我党的政治纪律吗?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位在社会上有着深远影响力的公众人物,不顾及自己的言行,公然与党的纪律唱“反调”,无疑是没有严格的政治信仰、没有严明的政治纪律。
古语说的好,忘记历史就等于背叛,我们要尊重历史,客观的看待历史,才对得起祖国辛辛苦苦培养的我们,大家都要在现实社会面前,严守党的纪律,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人。(文/覃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