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收5000退一万”是错上加错
汪某,某县工商局长,中共党员。中秋节前个体老板赵某等人约他吃饭,席间赵某还送了他一个装有5000元钱的“红包”。汪某反复思量,觉得举报人反映的可能就是这件事。于是,他约赵某见面,退还了5000元钱,另外还多送给赵某5000元,想借此封住赵某的口。(12月21日《新华网》)
汪某收5000元红包,为封住行贿者口,在退还5000元基础上外加5000元。着实让人吃惊不小。对于公务员来说,五千块钱不是一个小数目。作为某县工商局长,大约也不过是个正科级干部,如果从自己的工资里面拿出五千块钱,必然会如“割肉”般心疼。汪某轻易的就拿了五千块钱给行贿人做“慈善”,钱的来路自然存疑。大多贪官,吃拿卡要都不是一次两次。从受贿的钱里拿出一部分给可能举报自己的行贿人封口,应当是最合理的解释。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多次发文要求,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严禁收受礼品礼金、电子预付卡、电子礼券,严禁接受采访或服务对象关于参与旅游、娱乐、宴请等方面的邀请。汪某对此不可能不知情,在党中央如此重压之下,还在接受服务对象的宴请,收受红包。确实暴露出这位官员作风存在严重的问题。
俗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毋庸讳言,现实中的小官巨腐,已是当下反腐进程中一个不争的事实。面对对抗组织,受贿退赃“收五千退一万”的事件一再发生,如果反腐真到了要靠贪官自觉退款来办案,那么这样反腐只会形式大于内容,效果也就可想而知。
对于腐败分子,即便收得再少、退得再多,也封不了腐败的口,反而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在反腐倡廉、“打虎拍蝇”的大环境下,任何行为、任何手段都掩盖不了了贪腐官员的实质。妄图耍手段、耍心机对抗组织调查者,更值得纪检部门深挖细掘。
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理应做到“三严三实”,违规接受服务对象宴请,收受红包是错误,给服务对象“封口费”,逃避打击更是错上加错,纪检监察机关对这样的干部,必须动真格,从严惩治,才会让这些干部猛醒,不敢再干这样的“傻事”。(文: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