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提必核”有着监督倒逼的双重作用
近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逐渐成为深入推进从严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过程中的一个“热点词汇”。随着“随机抽查”、“凡提必核”和“能上能下”三把利刃出鞘,2014年至今,从地方区县到中央部委、从拟提处级干部到拟提中管干部,均有干部因“家事”不坦白而应声倒地;在中央反腐肃贪过程中,姚木根等9名“老虎”的落马,也与隐瞒个人有关事项密切相关。(新华网)
加强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去年以来成效显著,“只填报不核实”的情况得到不小改观。但面对“抽查”,有些领导干部仍心存侥幸,认为不会查到自己头上,不认真、不严肃,漏报、少报甚至干脆隐而不报。有句话叫“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报告个人事项目的在于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管,促其廉洁自律,一旦执行上打了折扣、缺了斤两,制度本身的约束作用势必衰减。
干部选任“凡提必核”,是推进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的一计行之有效的良策,必须加以认真落实,要真刀真枪上阵,来真的、来实的,动真格的,否则只能是“雨过地皮湿”。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凡提必核”落实力度,逐级建立抽查核实联系工作机制,及时出台抽查核实结果处理办法,细化抽查核实结果认定、处理办法,细化纪律要求,加强监督监管,对在抽查核实中发现未如实填报的,一律要求所选任干部本人作出说明,而有意瞒报的,一律不得提拔任用、不列入后备干部名单,对存在违规问题的,则要一律责令限期改正。
“凡提必核”有着监督、倒逼的双重作用,更蕴含着明确的行为导向:凡要在仕途上有所作为者,都必须经得起组织检验,都必须严守清廉底线,尤其要强化自律自查自纠意识。具体说来,就是要严以律己,心存敬畏,慎独慎微,与贪腐划清界限;三省吾身,对照规矩,自我批评,主动查摆问题;过而能改,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这也都是为官一任的起码要求。
“凡提必核”在一定程度可以大大减少带“病”干部的提拔,这既是科学选人用人的一个有力举措,也是加强干部监督的一记重拳。要保证“凡提必核”的权威性,就要严防“雷声大、雨点小”,
就得划出硬杠杠,要将核查结果与领导干部前途结合起来,与干部的命运结合起来。从严处置,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也才能成为高悬在官员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成为抑制贪腐之心、遏制贪腐之行的一把利器。
因此,各级党组织要以钉钉子的建设,攥紧干部监督的“牛鼻子”,推广落实抽查核实制度,把抽查核实情况作为干部考核、提拔使用的重要内容,从机制上杜绝官员瞒报、漏报财产的问题。同时,要增强信息公开意识,及时公布有关抽查核实工作的相关信息,向群众说真话、交实底,树立公开透明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心底无私天地宽”,领导干部从严从实规范自身言行,养成“君子坦荡荡”的浩然正气和刚正不阿的清廉作风,那报告制度乃至各项检查自会轻松过关,全党的政治生态也将愈发清正。领导干部带“病”,仅靠自身来治效果未必显著。但是如果用上“凡提必核”这样的猛药、良药,那么对“带病提拔”这样的弊病也许可以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文/钟媛媛)